立法会会议上蔡素玉议员就‘立法会第二十题:公众地方放置铁笼收集旧衣物’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六日)立法会会议上蔡素玉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报,有人借环保为名,长期在公众地方放置铁笼,收集旧衣物转售图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去年接获多少宗有关的投诉,以及该等投诉的详情;当中多少宗活动证实是由商业机构进行的;

(二) 地政总署在去年接获了多少宗在公众地方放置铁笼以收集旧衣物的申请,分别批准和拒绝了多少宗申请,以及拒绝申请的原因;及

(三) 地政总署在批准申请时会施加甚么条件,有否包括有关活动须属非商业性质;该署如何确保获批准人士遵守该等条件,以及违反审批条件的罚则;该署去年发现了多少宗违反审批条件的个案,以及向有关人士施加了甚么处分?

答复: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的答复如下:

(一) 在去年(二○○四年),地政总署共接获三十宗有关在公众地方放置铁笼收集旧衣服活动的投诉。大部分投诉是关于非法占用土地,阻街以及由于铁笼过满令旧衣服跌出笼外造成滋扰。

(二) 地政总署在去年接获三百二十四宗申请在公众地方放置铁笼以收集旧衣服的申请。其中二百八十八宗获批准,二十四宗被拒绝而十二宗仍在处理中。申请被拒绝原因包括申请团体未能证明其非牟利身份或其申请地点已有其他活动举行。

(三) 申请于街上摆放铁笼回收旧衣服的团体必须为非牟利团体或社会服务机构。地政总署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文件以证明申请人为非牟利团体或社会服务机构。根据现行政策,若申请人未能遵守批准书内的任何一条条,地政总署有权将物件充公,而所须的一切清理及搬迁费用,须由申请人承。而过去一年,地政总署发现一宗违反申请条个案。有关团体已被警告及要求改善。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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