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林伟强议员就‘立法会一题:乡郊地区的消防设备及配套’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复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六日)立法会会议上林伟强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复:

问题:

有新界乡村村代表向本人投诉,指政府以大部分新界乡郊地区的人口密度偏低为理由,没有提供资源在这些地区建造乡郊道路和安装符合标准的防火设备及配套硬件等基础设施,因而妨碍向这些地区提供消防及救护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不会尽快复检兴建新界乡郊车辆通道的政策,调低当中所规定的人口密度下限,以及尽快在现时没有车辆通道的新界乡村铺设小型车路,以便利小型救援车辆的进出;

(二)有没有计划向新界乡郊地区的消防局提供足够数量及适用的小型消防车、消防电单车及救护车辆;若有,计划的详情;若没有,原因是甚么;及

(三)会不会在新界各乡村内设置标准柱型消防栓或安装消防喉辘等配套硬件?

答复:

主席女士:

(一)现时政府并没有一套以人口密度作为兴建乡郊道路的标准。民政事务总署会透过“乡郊小型工程计划”,进行一些小规模工程,以改善乡郊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按照现行的机制,乡郊小型工程会由地区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当区区议员、乡事和地区人士及政府部门代表)就个别乡郊地区的情况,提出和讨论有关通道或其他工程的建议。地区工作小组会就建议的实际需要、技术可行性、资源是否妥善分配等因素作出考虑,决定是否进行这些工程以及订定工程实施的优先次序,之后呈交民政事务总署的中央督导委员会审批。假若村民对于在个别乡村进行通道改善或相关工程有任何建议,欢迎向民政事务总署或有关地区工作小组提出。

(二)现时消防处已按个别新界乡郊地区的需要提供适用的小型消防车、消防电单车及救护车辆。不过,这些车辆由于体积所限,车上只可配备简单的工具和设备,提供有限的服务。消防处在现阶段并未有计划进一步增购新的小型消防车及救护车,但会视乎往后的实际需要而考虑是否添置。

(三)消防处会经常巡查各乡郊地区,因应当地环境和实际需要,向水务署提出增加消防栓的建议,以加强该地区灭火水源的供应。此外,个别人士亦会不时向消防处或水务署提出要求,增加安装消防栓的建议。

对于在新界各乡村内设置消防栓及鹅颈消防栓等要求,水务署一向是采取正面及积极的态度回应。现时,当水务署收到村民安装消防栓及鹅颈消防栓等的要求时,该署会和消防处联络及协调,征询过消防处的意见和确定技术上可行后,水务署会根据消防处所订下的缓急次序及该署每年的财政状况,计划及安装所需的消防设施及附带的喉管。政府欢迎村民就增设消防栓的位置提供建议。

  至于消防喉辘等消防装置属于楼宇内的消防装置及设备,其应用范围是在室内,不会在公共地方设置,须由楼宇的业主安装及保养,不会由政府部门安装或提供。

2006年4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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