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出席立法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就处理小型屋宇申请及检讨小型屋宇政策的发言全文:

主席、各位议员:

我很高兴今日有机会就问题和各位交换意见,并借此机会向委员会交代过去进展的情况。

政府和乡议局一直在小型屋宇这个课题上保持密切的联络,我们希望透过沟通和合作,在范畴内各种不同的问题取到良好的进展。

我想先讲一讲小型屋宇申请的问题。小型屋宇政策自1972年实施以来,我们已批准兴建约三万间小型屋宇,数目可谓不少。现时轮候时间长短,视乎申请数目和工作量。事实上,很多简单个案已经在短时间内完成处理,但可惜剩馀一些比较棘手的个案,涉及不同的复杂因素,我们处理的时间较为长些。

地政总署已提出了一套新程序,去处理小型屋宇申请。署方承诺简单个案由接见申请人当日起计,在24个星期内完成所有手续。至于复杂个案,地政总署会尽量协助申请人解决问题。透过不同措施,我们希望将申请获处理前所需轮候的时间由过往介乎24至56个月这个比较长的时间大幅度缩短至12至36月不等。此外,地政总署亦制订了一套程序去更有效处理反对兴建个别申请村屋的个案,由于反对的人士也不少,这方面我们有大量工作,我们希望这方面的程序能更快处理这些个案。我们现正就建议的程序谘询乡议局。

接,我想交代一下小型屋宇政策检讨的情况。由于新界小型屋宇不断发展,小型屋宇用地的规划,如何更好善用土地资源,以及提供妥善的排污及运输基建配套等课题仍然是非常重要。在进行小型屋宇政策检讨时,我们除了要考虑这些问题外,亦需审视政策自1972年实施以来,新界以至全港的社会、经济及环境发展的状况。我们已成立跨部门督导委员会,负责这方面的检讨工作。检讨工作仍在进行中。

乡村扩展区计划自1981年开始实施,旨在更妥善地规划乡村发展,以及回应没有私人土地的原居民的住屋需要,让他们申请以私人协约方式在政府土地盖建小型屋宇。直至目前为止,已发展的乡村扩展区有36个,合共提供一千九百多幅小型屋宇用地,另有一个乡村扩展区(位于荃湾的和宜合乡村扩展区)正进行土地平整工程,预计大约在2007年年底落成。

由于小型屋宇政策检讨仍在进行中,乡村扩展区计划正暂缓推行。鉴于土地有限及小型屋宇的发展对土地需求殷切,我们必须考虑如何透过更佳的规划达到地尽其用的目标,包括是否需要增加有关地点的发展密度,例如容许多层式屋宇发展,从而提供更多住宅单位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

其中沙田排头及上禾𪨶与位于元朗虾尾新村的两个乡村扩展区,已纳入工务计划,而收地工作亦已完成。同时该两个乡村扩展区均坐落新市镇的边缘,地盘邻近有基本的基建可以配套。有见及此,督导委员会提出可考虑在该两区内进行试验计划,看看是否可以容许多层式屋宇发展。

我要强调这只是一个初步想法,其可行性尚有待详细研究,而我们还需要正式谘询乡议局。在踏出下一步前,乡议局及有关村民的意见及接受与否是关键所在。我们仍需在工程及财政安排方面进行大量研究和评估工作,以便与乡议局及有关村民讨论相关的实施及推行细节。我们会在适当时候向事务委员会汇报进展。

最后,我非常乐意在此听取各位议员的意见,让我们可以在各工作范畴能够得到更佳的进展。多谢主席。

2006年2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1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