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刘秀成议员就‘立法会八题:土地业权条例草案’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一日)立法会会议上刘秀成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政府在2002年提交《土地业权条例草案》时没有建议在拟议的业权注册制度下为土地界线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表示会在适当时候重新研究此事。该条例草案已于2004年7月获本会通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计划在短期内展开上述研究;若有,计划的详情,包括展开日期;若没有,原因是甚么;

(二) 会否考虑邀请相关的专业学会或团体合作进行上述研究;若会,具体的合作模式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当局会否一并研究赋予由认可土地测量师按相关的专业守则测绘的土地界线图法定地位,并在《土地注册条例》增订有关条文;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女士:

就问题的三部分,我的答复如下:

(一)及(二) 政府于2002年向立法会提交《土地业权条例草案》时,已清楚表明不会提供任何形式的地界保证。基于香港测量土地界线的历史和实况,保证土地界线会引发复杂的纠纷。

立法会在2004年通过《土地业权条例草案》时,对于政府上述的立场并无异议。而法案委员会在审议条例草案过程与相关专业团体讨论时,香港测量师学会亦表达明白当局若要提供土地界线保证所可能遇到的困难。附件节录2004年6月24日《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委员会的报告第114、115及116段,政府的考虑没有改变,因此不会重新研究此课题。

(三) 根据《土地业权条例》第94条的规定,地政总署署长可接受由认可土地测量师按照《土地测量条例》所订定的“实务守则”而拟备的土地界线图,作为厘定有关地段界线之用。地政总署署长可在有关地段业权人同意下,在土地注册处注册该图则。透过此程序,由认可土地测量师拟备的土地界线图在法律上可获得承认。政府计划将有关条文在《土地业权条例》实施之日起同时生效,但只会适用于根据《土地业权条例》已注册的土地。

不过政府承诺会提交适当的立法修订,引入类似的条文,以应用于尚未根据《土地业权条例》注册的土地。

当局现正检讨《土地业权条例》,以便完善该条例,以期将该条例尽快生效。我们会在提出立法修订时,一并处理上述的事项。

2006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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