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李柱铭议员就‘立法会七题:敬记船厂旧址发展项目’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以下为今日(五月九日)立法会会议上李柱铭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报,一家地产发展商联同两个艺术团体上月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交规划许可申请,拟在铜锣湾敬记船厂旧址及毗连政府土地进行一个发展项目,包括一幢33层高酒店、商铺及文化艺术设施(展览馆及小型剧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有关当局:

(一) 有否要求申请人就上述发展计划提交有关以下事项的评估报告:(i)需否就任何岸滨或海床进行填海或桩柱工程,(ii)拟建酒店对内陆大厦的空气流通情况、对从海面望向海滨的景观、对从内陆的大厦眺望维港的视野,以至对附近民居的交通有甚么影响,以及(iii)有关的土地有否受到污染;若有要求,评估的结果为何,以及公众有何途径查阅有关报告;若否,会否提出有关要求;及

(二) 有否研究在该发展项目的建筑物落成后,该区的观景廊会受到甚么影响;若有,影响为何(请辅以图解);

(三) 鉴于《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城市设计指引订明:较高的建筑物应建于内陆地区,而较低矮的建筑物则在海旁地区,有否研究该发展项目中的拟建33层高酒店有否违反该指引;及

(四) 有没有于上述发展计划的公众谘询期间,在附近的街道(包括兴发街、哥顿道、威非路道及电气道)张贴通告及有关图则,以谘询和知会当地居民;若有,请列出张贴通告及图则的确实位置;若没有,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女士:

议员提问的发展项目,是由私人发展商及两个艺术团体于本年四月四日根据《城市规划条例》(“城规条例”)第16条向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提交的一项规划申请。申请人拟在铜锣湾敬记船厂旧址及毗连政府土地作酒店、康体文娱场所(艺术场地)、及展览及会议厅发展。城规会秘书处正在处理有关申请,包括就有关申请提供的资料征求各有关政府部门及公众的意见。稍后城规会或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数据或其他资料。

申请人在申请书内提交了一些技术评估报告,包括环境评估、交通影响评估、景观影响评估和树木调查报告。有关政府部门会就该项规划申请的发展内容和各项技术评估提供专业意见,包括根据《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城市设计指引,就拟议发展的高度及景观影响给予意见。有关的申请书及技术评估报告,亦现正存放在规划署的规划资料查询处,供公众查阅。

根据城规条例,城规会秘书处已在四月十三日就上述规划申请刊登了报章通知,并在申请地点贴出了3张地盘通知,张贴的地点分别在:(1)敬记船厂旧址面向维园道位置;(2)敬记船厂旧址邻近铜锣湾消防局位置;以及(3)威非路道休憩公园面向兴发街位置。

城规会秘书处同时在地政总署指定的两个最接近申请地点的位置(即礼顿道圣保禄学校和英皇道怡安中心对出的路旁栏杆)挂设申请通知。有鉴于东区区议会的意见,地政总署其后额外提供一处较接近申请地点(即电气道近铜锣湾街市的路旁栏杆)的位置作为挂设通知之用。

有关该规划申请的通告亦已上载城规会网页,并且送交该区民政事务处以便张贴在民政事务处的公众谘询中心,以及送交与申请地点100呎(约30米)以内建筑物的业主立案法团或其他委员会。

根据城规条例,任何人士可于本年四月十三日至五月四日期间就有关规划申请向城规会秘书处提交意见,所收集的意见将连同该项规划申请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意见一并提交城规会考虑。

2007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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