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谈楼宇维修和小型工程(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荃湾出席市区重建局举办的市区更新巡回展览后,接受传媒访问的内容:

记者:你希望市建局多做楼宇维修的工作,但很多旧楼没有业主立案法团。你会如何配合,会否增加资源?

发展局局长:以我掌握,无论市区重建局或是房屋协会多年来在屋宇维修方面想做更加多的工作,但往往现时很多旧式的楼宇,即单幢式的楼宇,户数也少,特别是业主很多都是年纪较大,在成立业主立案法团方面有一定的困难。屋宇维修的工作若没有业主立案法团,是颇大的阻碍。因此我已接触了民政事务局局长,希望如何在其屋宇管理条例和我的屋宇维修这两方面能够切合得到,打破局限,以便能多做这些工作。正如我们的分析,没错我们会加快十大基建和重要的道路和桥梁工程,但要真正到位帮助现时建造界的工人,特别是由澳门回流的建造界工人,是需要多做楼宇维修和装修工程。对于香港未来整个城市,多做楼宇维修的工作,其实整个社会是得益的。所以我们会循这个途径,尽快探索。

记者:是否需要增加资源给房协和市建局?

发展局局长:其实这两个机构给我的印象是,做的工作有难度,但不是说资源紧绌。当然有需要的话,我们可以配合。例如今年五月经财政司司长的同意,我们成立了10亿元帮助长者业主进行屋宇维修的计划,并委托房屋协会负责管理。所以,资源上若需要政府配合,我们一定会乐意去做。但正如我所说,目前要解决的问题是,可能最需要做屋宇维修工作的楼宇没有业主立案法团。这是我们先要解决的问题。

记者:区议会有3亿元小型工程拨款没有动用,会如何跟进?

发展局局长:小型工程不是拨款的问题。我们今年的整体小型工程拨款,即包括给区议会的3亿元,一共是68亿元,相对于去年的50多亿元已有大幅的增加。我们正要求所有工务部门,重新审核手上有多少小型工程可以上马。大胆说,钱不是问题,但推动工程的能力是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区议会,连同支援区议会的民政事务处同事更加努力。很多时推展小型工程的难度并不下于大型工程,因为也要进行谘询的工作,或是规划地政的工作,但基本上不是资源的问题。至于区议会的3亿元工程,据我了解,由于第一年他们获给予参与管理和决定使用拨款,可能有少少磨合的过程,我希望未来区议会方面能开展更多小型工程。



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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