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推广具能源效益的建筑物设计

机电工程署于今日(四月十五日)推出「以成效为本之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简称成效守则),以协助本地业界设计更具能源效益之建筑物。

政府是藉着「成效守则」以鼓励楼宇设计者在设计建筑物时尽量使用高能源效益设施,以及在建筑物能源运用方面达致最佳的效益。具创意的楼宇设计的其中一些例子包括充份利用天然光照明、废热循环再用和使用可再生能源。

「成效守则」是依据现行属自愿参与的「建筑物能源效益注册计划」(简称注册计划)而推出的。这项守则适用于全港的商业大厦及酒店。

机电工程署现欢迎发展商、建筑师及物业管理公司参与这项注册计划。他们可以递交其建筑物设计的详细资料,以供评估。符合「成效守则」规定的建筑物将可按注册计划获颁注册证书,并可于文件上使用能源效益建筑物标志,以收宣传之效。

此套「成效守则」是机电工程署经谘询一个包括来自十七个有关机构代表的工作小组后制定的。有关机构包括专业团体及商会、学术界,以及政府部门。

有关人士如对「成效守则」有任何查询,可致函铜锣湾礼顿道一百一十一号十一楼机电工程署能源效益事务处;或致电二八八一一五六二;或电邮致hkeersb@emsd.gov.hk。他们亦可浏览机电工程署网址: http://www.emsd.gov.hk/emsd/chi/pee/eersb.shtml,以获取有关「成效守则」的资料。

二○○三年四月十五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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