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题:政府努力就购买东江水事宜达成合理协议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就李华明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所作的口头答复:

问题 :

就购买东江水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就2001、2002及2003年的供水价格,当局与广东省当局是否已达成协议;若否,原因何在;双方就此商讨的进展情况,以及当局有否向广东省当局提出降低供水价格;

(二) 鉴于《1989年供水协议》将于明年届满,当局有否评估未来15年本港每年的用水量及降雨量;若有,评估的基准和结果;及

(三) 当局会否考虑修订计算购水量所采用的基准,即是根据“50年一遇的大旱时的降雨量”的基准,以期减低购水量和避免浪费?

答复:

主席女士:

(一) 根据1989年的供水协议,水价是由广东省与香港两地政府协商决定,调幅是根据运作费用的加幅,并考虑到粤港两地的有关物价指数,以及港币对人民币的汇价变动。

在近年的水价商讨中,我们均以粤港两地皆面对通缩为理据,屡次极力要求粤方调低水价;然而粤方认为运作开支相应持续增加,所以要求提高水价。粤方亦指出保护水资源费用上升亦是成本增加的原因之一。目前双方仍未能就2001至2003年的水价达成协议。

尽管如此,我们会继续努力与粤方协商水价。但一如其他合约,双方必须得到共识才能达成协议。双方也同意有关供水量及弹性供水安排的商讨,应与水价一并考虑。在商讨这些项目时,我们必然会以香港的整体利益为依归,在水价及水量方面,期望能达成粤港双方接受的合理协议。

(二) 香港政府与广东省政府在1998年协议减低1998至2004年每年增加的供水量,即共减低5亿6千万立方米供水量,并同意2005年及其后的供水量留待日后商讨。根据人口、工商业、经济等的最新资料,我们估计未来15年的用水需求增幅轻微,约为平均每年0.6%,即将由2003年的9亿5千万立方米增至2017年的10亿3千万立方米。

至于未来的降雨量则是无法准确预测的。在评估长远的水资源时,我们是采用集水区的平均收集量计算,即全年2亿9千5百万立方米。而该集水量是以多年平均降雨量 (即全年2,214毫米) 作为推算基础。但在制定东江水输入量时,我们则需要以大旱的情况作设定条件。因为未来干旱的年头何时出现是无法预测的,而香港政府是有责任及需要确保香港社会在任何时候都有充足的食水供应。在大旱年间所能收集的水量是远远低于平均量的,若出现连续数年干旱的情况,所能收集的雨水将会更少。因此,为了应付大旱时的需要,在降雨量高的时候,我们是未必能全数使用合约中订定的东江水量。

(三) 本港的年降雨量变化很大,自天文台1884年有记录以来,最高年降雨量为1997年的3,343毫米,最低为1963年的901毫米。从过往雨量及地表水流量资料推算,本港在50年一遇的大旱时,全年可能收集的地表水只有1亿1千万立方米,加上现时每年8亿1千万立方米的东江水,仅可应付目前的每年9亿5千万立方米的用水量。如果遇上100年一遇大旱,全年可能收集的地表水则只有7千万立方米,加上8亿1千万立方米的东江水,只有8亿8千万立方米。缺少的7千万立方米原水便要从水塘中抽取,以应付需要,这样便可能把水塘的存量减少至警戒线之下。

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有充足的食水是一个重要的条件。如果降低抗旱的标准,理论上当然可以减少购入东江水,但同时亦会提高香港制水的风险,即不能全日24小时为公众提供食水。如果这情况出现时,将会严重打击香港的经济。

香港政府在与广东省政府商讨未来供水协议时,会根据最新的食水需求量估计,仔细检讨每年的供水量,并尽力争取加入更具弹性的供水条款,要求未来输入的原水在丰水期间可以减少,在旱季时可以适量增加。希望透过这些条款,在能确保全日供水的同时,亦能减低水塘满溢的机会。

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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