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署副署长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员工谘询小组联席会议上,与员工代表会晤,简报建筑署资源重整计划下新运作模式的未来人手需求预计、外判工作进度,以及有关员工职位的可能安排。这次会议是该部门持续进行员工谘询过程的一部分。
根据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公布的资源重整计划,建筑署今后将会集中加强本身作为政府建造顾问的专业角色,与业界共同改善公共建筑物的设计及维修,并致力提高建造、工地管理与工地安全的水平。
政府发言人表示:“为达到上述目标,建筑署将会把大部分的建造及维修工程外判予具备所需专才及承办能力的私营机构。政府将会采取灵活及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行资源重整计划。”
工程外判的过程一直进展顺利。截至二○○二年十月为止,连同先前已外判的其他工程,建筑署已大约把百分之五十二的专业服务外判。
发言人重申:“外判工程数目虽有增加,但工程质素并没有受到影响。建筑署将会一如以往,继续透过适当的购置服务安排、有效的督导及项目管理,保障外判工程的质素。”
根据新运作模式,由于建筑署所负责的小型工程有所增加,因此预期直至2003/04年度,建筑署不会出现人手过剩情况。预计至2006/07年度的完结时,约有600个过剩职位。这项人手需求推算,只是管方就建筑署服务外判对人力资源影响所进行的中期评估,不应误解作是一成不变的目标。
发言人续说:“至于2006/07年度以后的人手需求,须视乎多项因素的影响而定,例如财政状况、本地经济情况及公共开支的优先次序。”
因外判工程而引致过剩的人手首先会透过自然流失吸纳。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亦可予考虑,当中包括:
(a) 建筑署内重行调配,以组成一些包含多个专业的工程策划小组;
(b) 当新工程及维修工程转予政府其他部门进行后,把员工调往其他部门以负责该等工程;以及
(c) 可能为全体公务员而推出的自愿退休计划。
至于选择参加可能推出的自愿退休计划的建筑署员工,有以下的一些特别安排可予探讨:
(i) 员工自组公司承办建筑署外判的服务。
(ii) 建筑署员工受聘于顾问/承办商。
(iii) 顾问/承办商就某特定合约聘用建筑署员工。
发言人补充说:“欢迎员工对上述安排提出意见及建议,而署方将会仔细考虑员工提出任何有助解决安排的建议。”
发言人强调,资源重整计划不会导致强制遣散。
完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