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深圳河第三期工程委托协议签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深圳市政府今日(七月十二日)就治理深圳河第三期工程的第二份主河道建造合约签署委托协议书,继续携手致力纾缓边境两岸地区的水浸威胁。

协议书由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副秘书长陈永生和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蒋尊玉在香港签署。

该项工程为治理深圳河第三期第二阶段工程合约B,是深圳河治理计划第三期的第二份主河道建造合约。首份合约已于二○○一年十二月批出。

工程包括将深圳河罗湖至文锦渡一段河道裁直、扩阔和濬深,以纾缓两岸地区的水浸威胁,亦会重建文锦渡桥,工程将整体委托深圳市政府进行。

该合约的建造及管理费用共约港币二亿一千五百万元,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深圳市政府平均分担,工程将于二○○二年七月动工,预计二○○五年一月完成。

由双方政府代表组成的联合治理深圳河工作小组已就与工程有关的财务控制、付款程序、工地保安、工程管理和环境管理,包括废物管理等方面的详细安排达成协议。

二○○二年七月十二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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