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扩展水冷式空调系统先行性计划

政府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宣布,把容许在非住宅建筑物的空调系统冷却塔使用淡水的先行性计划延长两年至2004年5月31日,并将复盖范围增加至28个指定的地区。

此计划在2000年6月1日首度推出,为期两年,并复盖6个指定的地区。在2001年6月经检讨后再加入11个指定的地区。鉴于政府收到不少非住宅建筑物拥有人的回应,故决定再度将计划延长及扩大其复盖范围。

这28个指定的试验地区有6个位于香港岛,11个位于九龙和11个位于新界。其中,新增地区有11个,亦扩大了11个现有地区的复盖范围,其馀地区则维持不变。

这项计划是一个由有关的政策局及部门组成的政府工作小组所倡议的先行性计划,目的是透过在空调系统中使用淡水,以推动能源效益。该小组由工务局、环境食物局,以及屋宇署、渠务署、机电工程署、环境保护署、卫生署、地政总署、规划署及水务署等八个部门组成。

该先行性计划旨在:

* 推广具能源效益的水冷式空调系统;

* 评估此类系统对基础设施的影响;

* 评估此类系统对健康及环境的影响; 和

* 为研究采用水冷式空调系统提供资料。

根据计划,所有在试验地区内现有及新建的非住宅建筑物的拥有人,均可向水务署申请在他们的空调系统内使用淡水,并需将申请书副本送交机电工程署,以便审核蒸发式冷却塔的设计及进行登记。

如装置冷却塔需要建造支架,申请人亦须将支架的图则提交屋宇署审批。

所有先行性计划所选定地区的位置图已载于机电署网站http://www.emsd.gov.hk

详细的申请程序及操作维修规定,可于香港铜锣湾礼顿道111号11楼机电工程署能源效益办事处索取。如有查询,请电2882 8011。

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五)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