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工务局向立法会提交掘路条例草案

政府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向立法会提交《2002年土地(杂项条文)(修订)条例草案》,目的是使掘路工程能准时完成。

工务局局长李承仕在动议二读有关条例草案时表示,该条例另一个目的是为了加强监管挖掘工程的倡议人及有关承建商,而为提高阻吓力,法例中的最高罚款会由五千元增加至五万元。

此外,草案亦容许政府对不合理延误的掘路工程,按照它们所影响的不同的道路类别,征收因阻延交通所引致的经济损失费用。

李承仕指出,为了提高效率,政府已为处理挖掘申请及协调掘路工程进行电脑化,并常设谘询架构,使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机构,在掘路工程问题上有更紧密的连系,以减少掘路工程的数目。

他预计有关措施会大大减少掘路工程不合理延误的问题。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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