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建筑署的外判计划

以下是工务局局长李承仕今日(三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婉娴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复:

问题:

建筑署计划把部门内的工作逐步外判,以期在7年内把90%的新设计工作及80%甚至全部的维修工程外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该署现时以非公务员合约形式聘用的雇员数目,请按约满日期列出分项数目;估计在达到上述外判目标时仍以该形式聘用的雇员数目;

(二) 由现时至达到上述外判目标,估计该署每年仍需聘用的雇员、以及冗员的数目,请按职系列出分项目;如现时未能作出估计,原因为何;以及当局何时可作出估计并将该等数字提交本会;

(三) 由现时至达到上述外判目标后两年,估计该署每年就监管外判的工作需要的员工数目,请按职系列出分项数目;如现时未能作出估计,原因为何;以及当局何时可作出估计,并将有关数目提交本会;及

(四) 该署会否向员工提供自愿离职计划?

答复:

主席女士:

(一) 现时受聘在建筑署的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有32位,按约满日期分列如下:

    约满日期               人数

    2002年3月31日           1

    2003年3月31日          24

    2004年3月31日           7

(二) 建议把建筑署90%新工务工程外判及把80%至100%的维修工程外判,是政府的最终目标。在推行外判计划时,政府会采用弹性及循序渐进的方式,并会在推行计划期间,不断检讨推行外判计划的进度、私营机构承办额外工程的能力、建筑署不同职系受影响的情况及应付方法,以及外判工程的水准和质素等,以便制定推行计划的细节和所需的人力资源,并广泛谘询员工有关的安排。

其实,增加外判工作只是建筑署资源重整计划的一部份。建筑署日后将会肩负更具策略性的职能,包括︰

(i) 加强具作为政府建筑发展及维修事务的专业顾问角色;

(ii) 与建造业共同改善公共建筑物的设计及维修,致力提高本地建筑、工地管理和工地安全的水平;以及

(iii) 集中处理兴建和维修公共建筑物的项目管理和监管的工作。

这方面的工作将需要增添人手。政府已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拟定人手安排及有关的细节,包括研究员工再培训、再调配或其他方案等事宜,小组的工作现正积极进行中。但小组工作需时,故此,现阶段我们不能就在达到资源重整后各职系(包括监管外判工作)所需的人手或剩馀人手提供准确数字。

(四) 鉴于政府决定大幅增加在未来两年内的小型工程计划的开支,建筑署需要额外人手,以便推行小型工程。因此,建筑署在未来两年将不会出现人手过剩。但此后及随着更多项目及工程外判,该署最终仍会面对人手过剩的情况。政府会作出适当安排以解决有关问题,包括员工的调职和再培训,并会研究所有可行的方案。若情况有需要的话,政府亦不排除会考虑自愿离职计划。政府有信心会为员工提供最合适的安排,并承诺不会因为推行这次资源重整计划而强迫遣散员工。

二○○二年三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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