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第十四题:工务局局长解释委聘顾问公司的原则

  以下是工务局局长李承仕今日(一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李家祥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复:

问题﹕

  行政长官在《2001年施政报告》表示,政府和两间铁路公司计划投资6,000亿元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上。关于这些工程的专业或顾问服务合约,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涉及外判专业或顾问服务的工程项目的数目及总值;及

(二) 有关当局将采取何种措施,确保本地专上院校及专业人士有机会获得有关合约,以及促使该等工程所采用的专门技术能够尽量在本地得到发展和保存及由外来机构转移给本地专业人士?

答复﹕

主席女士﹕

(一) 政府和两间铁路公司预算在基础建设及铁路项目上投资共$6,000亿元。其中,约$4,000亿元将投资在政府基本工程计划上; 另外,约$2,000亿元将投资在铁路项目上。

  政府的基本工程计划涵盖约1,600个在筹备或建造中的工程项目。其中,约850个项目经由顾问公司负责设计及监督施工。就这些项目,政府的预算投资约为$3,400亿元,占整个政府基本工程计划总投资达百分之八十五。

  铁路方面共有12个项目在计划或兴建当中,有关设计与及监督经由两间铁路公司员工及其顾问负责。

(二) 政府在委聘顾问公司方面,一直坚守三大原则,也就是保持高透明度、公平和公开的竞争、确保对公众负责、以及达到衡工量值的目标。在批出政府顾问合约时,我们会以一视同仁的态度对待每一宗投标,绝不会基于任何原因偏袒或歧视任何一家本地或海外顾问公司。有不少在港经营的顾问公司虽然始创于海外,但其在港成立的办事处亦有很多年的历史,其注册负责人及雇员大部分更是久居于港的本地人或专业人士。我们同意把技术转移至本地市场至为重要,因此,当涉及复杂技术的合约时,我们都会特别订明,必须向本地雇员转移有关技术。这方面的例子包括:检验、维修和监察青马管制区长跨距悬索桥结构状况的技术支援合约,以及昂船洲大桥的设计及工程监督合约等等。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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