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第六题:政府密切监察及对付私人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染问题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伟业议员的提问所作的口头答复:


问题:

新界乡村的住宅污水有部分由化粪池和渗滤系统等私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而并非经公用污水渠通往污水处理厂处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关部门去年分别向私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及向处置污水不善并污染环境的户主发出指令或检控的数目,以及有关指令或检控的结果;及

(二) 有何措施确保私人污水处理设施获得妥善检查和维修,以免污染环境以及滋生蚊虫?


答复

主席女士:

(一)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每天定期派执法人员在全港巡查,监察环保法例的遵行,并调查市民举报的投诉。针对新界乡郊村屋的化粪池及渗滤系统等私人污水处理设施可能会溢出污水污染环境的情况,环保署于2002年共进行了超过670次的特别巡查,详细检查这些设施的运作及保养,按检查的结果向户主发出口头指引、劝喻,或要求户主作出改善。必要时我们亦会要求户主更换产生环境问题的设施。对于较为严重的个案,环保署共发出了6次的书面警告。由于警告无效而须由环保署引用《水污染管制条例》提出检控的个案在2002年共有 6宗,违例者遭法庭定罪并处罚款,罚款额由 $2 000 至 $15 000不等。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也会处理有关私人化粪池因渗漏或发出臭味而造成妨扰的投诉,在2002年就此类投诉发出的“妨扰事故通知”共 9 张。

(二)除上述执法行动外,环保署多年来一直就村屋化粪池系统的装置、操作及维修提供了详细指引,教导村民按着不同房屋大小、地势、附近环境等需要设置合适的化粪池系统,并要求村民确保设施得到定期的检查及维修,以避免污水在未经任何处理下排放入河溪及本港水域。此外,环保署另备有一套化粪池及渗滤系统的设计指引,供负责设计及安装工程的人士参考。

食环署防治虫鼠组人员也会在定期巡查时,提醒户主盖好化粪池的沙井及在化粪池的通风管道出口处装设防蚊网,避免蚊虫滋生。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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