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深圳河第三期工程委托协议签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深圳市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就治理深圳河第三期工程的第三份主河道建造合约签署委托协议书, 以继续携手合作,纾缓边境两岸地区的水浸威胁。

协议书由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副秘书长陈永生和深圳市水务局局长黄添元在香港签署。

该项工程为治理深圳河第三期第二阶段工程合约C,是深圳河治理计划第三期的第三份主河道建造合约, 亦是最后一份主河道建造合约。 首两份合约已于二○○一年十二月底和二○○二年七月分别批出。

工程包括将深圳河文锦渡至老鼠岭一段河道裁直﹑扩阔和濬深, 以纾缓两岸地区的水浸威胁, 亦会重建两条两米直径的东江水管。

该合约的建造及管理费用共约港币一亿六千四百万元,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深圳市政府平均分担, 工程将整体委托深圳市政府进行, 并于二○○三年十二月动工, 预计二○○六年年初完成。

由双方政府代表组成的联合治理深圳河工作小组已就与工程有关的财务控制﹑付款程序﹑工地保安﹑工程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详细安排达成协议。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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