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强制性分包商注册制度周三起接受申请

下稿代临时建造业统筹委员会发:

临时建造业统筹委员会(临时建统会)辖下管理工程分判工作小组主席柏立恒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在记者会上宣布,将于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推行非强制性分包商注册制度(注册制度)的第一期。

柏立恒说:“设立这个制度的目的,是要建立一支能干、尽责、具备专门技能和良好专业操守的分包商队伍。”

注册制度的第一期会先设立基本名册,注册条件相对较为宽松,并涵盖四十一个工种,当中包括常见的结构工程、土木工程、终饰工程和机电工程。

为了避免对业内分包商的经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分包商只要在过去五年曾经至少完成一项工程,或在业界取得类似经验,便符合注册的条件。至于现时已在相关的政府注册制度取得资格者,亦可加入非强制性分包商注册制度。

各主要委托机构及知名的商会均同意支持注册制度。部分委托机构会在合约内增订条文,规定必须聘用注册分包商,而其他委托机构则会在甄选承建商的过程中,给予聘用注册分包商者额外分数,以示对注册制度的支持。

分包商如能成功注册,其公司名称将会登载于一个新设的网站内,供业界主要机构浏览,因而享有更高的认受性和知名度。此外,注册分包商亦会获邀参加日后临时建统会为提升其技术和管理技能而举办的活动。

柏立恒解释说,虽然将工程分判可提供一个富弹性的方法,以应付施工周期内不同阶段的工作量,但为了确保建造质素,改善督导水平及加强自我规管,均属必要的。

柏立恒强调:“当局将会对注册分包商的严重失当行为,例如因为贪污或拖欠工资而被定罪,采取规管行动,包括暂停以至撤销其注册资格。”

柏立恒补充说︰“我们会因应业界的反应和意见,制定推行注册制度第二期的计划,并研究是否须要实施强制性注册。”

市民如有任何查询,可与注册处联络(电话︰3107 0698,传真︰3107 0699,电邮︰enquiry@pcicbvsrs.com.hk)。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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