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一题:政府妥善处理涉及填海工程的污染物

以下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代替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今日(十二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梁富华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复:


问题:

关于现正施工的填海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各项工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

(二) 这些工程有否涉及处理致癌物质;若有,有关工程项目的名称及现行运送致癌物质的途径为何;及

(三) 当局有何监管措施确保致癌物质获得妥善处理?


答复:

主席女士:
(一) 本港现正进行并涉及填海工程的工程项目,载于附件

(二) 除“中区填海第三期”及“北青衣区填海工程”外,附件所载的所有其他工程项目,都不涉及处理和运送致癌物质。

关于“中区填海第三期”,我们在挖出的物料中发现一些致癌物质(例如一些重金属及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由于这些物质以固定形态存在,除非暴露于摄氏700度以上的环境,否则不会被释放到空气中,因此我们以惯常方式挖掘受污染的泥沙,并把这些泥沙弃置在东沙洲污泥卸置坑内。

至于“北青衣区填海工程”,在施工地点发现的污染物中有一些可被归类为致癌物质,例如一些重金属,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及多氯联苯。

针对重金属及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物质的除污工作是在施工地盘内进行的。所有经处理的泥土都会在该工程项目中用作开拓土地的回填物料,因此不会有经处理的物料运送到地盘外。至于多氯联苯,在该工程项目处理的污泥中(合共九万立方米),发现受该物质污染的泥土数量相当少(约800立方米),而且含量很低(每千克2.3毫克)。根据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泥土的多氯联苯含量如超过每千克50毫克,才须实施额外的处置规定。因此,我们根据该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研究结果和建议,把受多氯联苯污染的泥土弃置在新界东南堆填区。在运泥车经主要交通干道运送这些泥土时,这些泥土都会被妥为复盖。

(三) 在“北青衣区填海工程”,政府采取以下措施,监察在地盘处理污染物的情况:

(i)  委聘独立的环境监察及审核承办商,负责执行经环境保护署批准的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以确保在地盘进行的处理程序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ii) 委聘独立的专业化验所,以确保承建商进行的除污工作符合规定的标准。

(iii) 委聘专业顾问,负责协助地盘监督工作,以及就除污工作向政府提供意见。
在“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项目中挖出的污泥,是会被弃置在东沙洲污泥卸置坑内。政府在该污泥卸置坑实施十分全面的环境监察计划,以侦测弃置污泥可能造成的影响。监察计划包括监察沉积物、水质、生态调查、渔业资源调查及量度海洋生物体内污染物水平。政府根据所搜集的资料,进行一项有关人类及海豚健康与生态风险评估。二○○三年年初进行的风险评估的结论是,一般市民及渔民因食用来自东沙洲水域的海产食物而患癌症或非癌症慢性疾病的风险很低,符合有关的可接受指标以内。该项评估也发现,食用来自东沙洲水域的海产食物引致的健康风险,与食用来自香港其他水域的海产食物差不多。



二○○三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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