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署再向区议会解释二𫫇英处理方法

土木工程署发言人今日(二月四日)表示,政府将会就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的标准和运作,及运送含有二𫫇英剩馀物及其销毁工作的预防措施,再次向葵青区议会详细阐释,以解议员疑虑。

发言人表示,今晨部分葵青区议会议员的请愿行动,可能是由于议员有所误会,包括数位在谘询有关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运作时还未加入区议会的议员。

“为了澄清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是合乎国际标准,及可安全处理含有二𫫇英的剩馀物,我们会尽快向区议会作出详细解释。”

发言人表示,虽然土木工程署暂停进行试运演习,以避免冲突发生,运送车队今晨从倒扣湾行走至长青公路已是一段相当长的路程。运送安排根据既定计划进行,并证明切实可行。

他强调运送的风险极低。

尽管运送风险低,政府已制订一套非常严谨的预防措施:

(一) 这些剩馀物是固体物质,属非挥发性、非水溶性及非易燃的物质,并会储存于符合联合国标准的滚筒内。

(二) 运送路线远离住宅区,以北大屿山公路作起点,经青马大桥、长青公路、青衣西路和青衣路,最后到达位于青衣南端的化学废物处理中心。

(三) 运送在午夜后进行,车队以安全车速行走,运送时前后分别有承办商及警务处的车辆护送。

(四) 当局会启动紧急应变中心,处理突发事故。

(五) 负责运送的承办商必须持有化学废物收集牌照,并须严格遵守《废物处置条例》的规定。

(六) 运送含有二𫫇英剩馀物往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前进行试运演习,确保运作畅顺。

发言人说,葵青区议会议员及有关的环保团体已获悉运送及焚化剩馀物的安排。

葵青区议会议员于二○○三年七月成立一个工作小组,监察有关的运送及焚化过程。小组就运送和焚化安排与政府代表已经举行四次会议。

该工作小组于去年八月二十一日及九月十五日亦举行了两次简报会,由政府部门分别向邻近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的石油化公司代表,及青衣西南及东北分区委员会介绍有关程序;土木工程署亦向他们及区内居民组织派发单张。

至于处理程序方面,发言人表示,当局在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议采用焚化作为处理二𫫇英的程序,并获环境谘询委员会同意,并在二○○二年初进行广泛公众谘询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获环保署署长批准。

在进行清拆前财利船厂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时,土木工程署曾评估进行就地处理及研究多项方法,处理经热力解吸法净化后的受二𫫇英污染泥土所产生的剩馀物。无论焚化及非焚化技术,该署均曾作出研究以处理有关的剩馀物。

由于焚化是一项认可为十分有效的技术,亦于国际做法一致,因此当局最后决定在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以焚化方法处理有关的剩馀物。

政府曾研究其他非焚化技术例如化学除氯法,但未有采用。因为化学除氯法的销毁率(99.99%至99.999%)较焚化技术(99.9999%)为低。此外,化学除氯法亦会产生多五倍的副产品需要进一步处理,这会导致要进行双重处理及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

化学除氯法是一项新技术(仍在发展及试验阶段),尚未有很长的表现纪录可作参考。

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具足够的处理量及配备超卓的技术包括空气污染控制装置,因此可有效及安全地将二𫫇英分解为无害的二氧化碳及水蒸气。

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采取国际上严格的二𫫇英排放标准(即每立方米不超过0.1毫微克)。经由烟囱排放的气体会受紧密监察,确保符合上述严格的排放标准。

政府将会就试烧进行表现测试,以监测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处理二𫫇英的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估许可证的要求,有关测试报告会提交环保署审核。

发言人说:“除作测试目的外,未经环保署许可之前,政府不会运送剩馀物往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作焚化。”

他补充说:“我们亦聘请了一名独立环境查核员,紧密监察运送工作及焚化过程的成效。”

发言人呼吁葵青区议员及关注组织透过商谈解决分歧,不要谬然采取过激行动。

二○○四年二月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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