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公私营机构伙伴合作模式重建及营运沙田滤水厂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十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锺泰议员的提问所作的口头答复:


问题:

据悉,政府计划以公私营机构伙伴合作模式重建及营运沙田滤水厂,而在本年4月,某相关工会就此计划请愿期间,曾要求约见有关局长,以作商讨。可是,该工会迄今尚未获接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该工会未获局长接见的原因;

(二) 鉴于顾问就上述计划进行的可行性研究已于本年5月完成,当局预计何时决定会不会推行有关计划;及

(三) 会不会就有关计划的公众谘询、前期工程、准备合约文件及批出合约等工作制订时间表;若会,详情是甚么?


答复:

主席女士:

在回答何议员的问题前,我希望简介有关政府考虑以公私营机构伙伴合作模 (即PPP)重建和营运沙田滤水厂的背景及进展。

提高公营部门效率是政府对市民的承诺,我们一直寻求各种的合作模式,在公平、公正及公开的原则下,融汇公营和私营机构的资源和技术,推展大型工务工程;过往在废物转运站及堆填区等计划上,我们亦已取得成功经验。行政长官因而在2004年施政纲领中表明,政府的大型工程将会更广泛采用这种模式;其后财政司司长于今年3月发表的财政预算案演词中亦提到政府已进一步扩大PPP试点专案的范围,其中包括沙田滤水厂重建计划。

为审慎评估计划的实际可行性,我们在2003年底聘请顾问,研究以PPP模式原址重建沙田滤水厂及重建后继续运作该厂的可行方案。在此期间,我们亦因应市场反应,扩大报告范围至直接与沙田滤水厂有关的设施及服务。是项研究已得出正面的结果。

我们十分重视议员对计划的意见,并在上届立法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于5月18日举行的特别会议中,介绍顾问报告的内容;同时全面公布有关的研究结果,上载文件至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网页,收集员工及社会人士的回应。

局方一直非常理解员工的诉求和对此项目的忧虑,自水务署署长于2003年8月在部门职员协商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向员工代表宣布,政府考虑以PPP模式进行原址重建沙田滤水厂以来,除水务署管方与员方保持密切沟通外,局方的代表在今年4月下旬及5月初亦曾两次与水务署工会代表会面,详细解释进行可行性研究的目的及进展。

与此同时,署长于5月成立一个专责谘询委员会,至今已举行三次正式会议。委员会成员包括水务署7个工会及工会联席会议的廿多名代表,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副秘书长亦代表局方出席上一次会议,与员工深入交流及讨论他们关注的问题及意见。署长更于六月份两个星期内分别九次走访各总办事处及区部,与不同层级员工直接对话。

至于何议员的三个提问,我的答复如下:

(一) 水务署工会曾通过不同方式,表达要求与我会面。但我希望强调,公务员系统内,有一定的办事程序,在现阶段必须首先要作具体及细节的讨论,我必须尊重这个程序,而我亦留意到署方及局方正积极及有效地执行任务。例如上星期四署方已召开特别会议,与工会代表讨论各个PPP方案,水务署副署长并与员工代表于今天参观澳门和中山的私营供水设施,交流经验。同时,亦有员工及社会人士通过不同的渠道向我反应不同的意见,我的任务是要考虑到香港整体的长远利益,平衡员工合理的诉求,全面了解及研究这项极为重要的事项,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当然会与员工会面。

(二) 以PPP模式重建和营运沙田滤水厂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完成,其结论及顾问建议亦已载于网上供各界回应;我们现正与员工积极探讨可行方案,在作出决定之前,定会充分谘询立法会的意见。至于有关细则例如安排招标、批核标书程序等前期准备工作及其时间表,将于方案落实后再行敲定。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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