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题:香港城市绿化工作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一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锺泰议员的提问所作的口头答复:

问题:

本年九月,立法会议员在访问珠江三角洲时,对包括深圳、东莞、广州及中山在内的所到城市的绿化工作,留下深刻印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没有就包括道路及社区规划在内的本港城市发展,制订关于绿化比例的指引或规定;若没有,会不会考虑参考包括内地城市在内的其他地方经验,引入有关的规定,增加城市绿化,以改善社区环境;及

(二) 会不会安排相关的政府工务部门官员前往内地城市访问及交流,从而亲身学习当地成功经验,以加强本港的城市绿化工作?

答复:

主席女士:

在香港这一个人烟稠密及地少人多的环境之下,特区政府一向都致力于绿化环境。我们已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第四章第二节“绿化”一题下列明有关的绿化基本原则,并就各类发展如住宅、地区及邻舍休憩用地、道路及快速公路等的绿化规划发出指引,提供各政府部门参考。透过落实这些指引及与社会各界的合作,我们令本港市区及新市镇的绿化总面积由二○○三年年初起增加约一百三十公顷,若以“人工绿化复盖率”计算,则由百分之十八提升至百分之十九。

建筑署在设计和兴建政府设施时,已致力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概念,通过设立环保指标等措施,引入园景设计及绿化楼宇顶部,并全面考虑建筑物与环境的融和配合,以求改善社区的风貌。路政署也会尽可能沿着道路中央分隔栏和行人道旁栽种植物,在可行情况下沿新行人道辟设一条阔达3米的种植带或土坑,以广植树木。与此同时,土木工程拓展署正逐步为本港市内各区分制订绿化总纲图,务求订立一套完整策略,确立绿化带的分布及种植主题,令绿化规划工作更加完善。

为吸取其他地方包括内地城市在绿化方面的心得,令我们可以进一步提升绿化成效,我们经常与国内的园林专家保持接触及交流,并会派遣各部门相关的管理和专业人员进行互访。过去一年的有关活动已详细列明于分发与各位议员的附件中,在此不作重复详述。


二○○五年十一月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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