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移植树木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余若薇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复:

问题:

政府目前设置了某些场地,用作接收受工程影响而需被移植的树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个财政年度,政府每年用于移植树木的开支;
   
(二) 按树木种类列出在二○○五至二○○七年期间每年被移植到政府辖下接收场地的树木的数量;
   
(三) 过去三年,有关的工程人员曾否为了符合道路交通法例对车辆负载货物体积的规定而修剪正被运往移植场的树木;及
   
(四) 被移植到政府辖下接收场地的树木在移植五年和十年后的存活率分别为何?

答复:

主席女士:

(一) 政府在二○○五/○六、二○○六/○七、二○○七/○八财政年度,因应各项工务及公屋工程在移植树木的开支分别约为400万元、350万元、480万元,涉及树木总数约3,700棵。
 
因受工程影响而被移植的树木在处理上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可以直接移植至永久的种植地点;另一类则先要移植至一个临时地点暂存,之后才移植至永久的种植地点。就前者而言,我们会尽量选择在原工地移植。如不可能的话,树木会被移植至其他工程项目的范围或适当的道路旁的美化市容地带。至于后者,工程部门或其承建商会自行寻找合适的暂存地点。一般而言,这些地点包括适当的私人土地或由地政总署以短期租约或临时拨地方式批出的土地。同时在二○○四年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在其五个树木暂存苗圃及七个树木库有剩馀空间的情况下,提供空间给工程部门或其承建商暂存树木。但由于所提供的空间有限,所以并不一定可以满足所有工程项目的需求。在这情况下,有关的工程部门或其承建商则仍须自行寻找适当的暂存地点。
   
(二) 在二○○四/○五财政年度,上述的暂存安排刚刚推出,康文署没有收到暂存树木的要求。在二○○五/○六,二○○六/○七及二○○七/○八的三个财政年度内,则分别有1棵,217棵及75棵树木(共293棵)暂存于树木暂存苗圃或树木库内,详情如下:
 
年度 树种 数量
─────── ────── ──
二○○五/○六 王棕
1
   
二○○六/○七 火焰木
27
  细叶榕
27
  垂花楹
24
  大班木
23
  罗汉松
23
  印度橡树
22
  铁刀木
20
  伞树
15
  鸡旦花
15
  宫粉决明
5
  落羽松
5
  大叶榕
5
  黄钟花
3
  凤凰木
3
   
二○○七/○八 台湾相思
39
  铁刀木
12
  细叶榕
10
  耳果相思
7
  朴树
4
  木棉
1
  大叶榕
1
  青果榕
1
─────────────────────
总数  
293
 
(三) 在运送被移植的树木时,有关部门及其承建商会在有需要时聘请专业的园艺承办商对树木作适当的修剪,以符合交通法例对车辆负载货物体积大小的规定,并且会小心选择树木在运送的车辆上的摆放位置,以尽量保存树木的长度和阔度,减少修剪。一般而言,只有较大的树木才需要进行修剪工序。
   
  同时,为增加被移植树木的存活率,政府已在工程合约内引入各项相关的规格,确保树木获适当的处理。这些规格涵盖移植前的准备工作、树冠及树根修剪的限制、在运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及移植后的保养等。
   
(四) 存于树木暂存苗圃或树木库的树木,一般会在一年内移植到永久种植地点(包括原工地范围、其他工程项目的范围或适当的道路旁的美化市容地带等)。我们没有这些树木在移植至树木暂存苗圃或树木库五年和十年后存活率的纪录。
   

2008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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