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4幢历史建筑评估工作已完成

发展局发言人今日(三月十九日)说,本港1,444幢历史建筑的评估工作已经完成,是本港文物保育工作的重要里程碑。

古物谘询委员会(古谘会)今日宣布,委员会辖下的一个专家小组已完成为全港1,444幢历史建筑的文物价值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的结果,以及古物古迹办事处(古迹办)对该等建筑物的建议评级,今日已呈交予古谘会考虑。

根据古迹办的建议,在这1,444幢历史建筑物中,212幢获建议评为一级历史建筑、366幢获建议评为二级历史建筑,而获建议评为三级的历史建筑物则有576幢。余下的290幢历史建筑物则不建议给予评级。现时,获评级的历史建筑共有543幢。

古谘会欢迎市民在未来四个月内就建议评级向古谘会提供资料,古谘会会对古迹办提供的初步建议评级和市民提供的资料进行研究,务求在未来的会议上就评级作出决定。

发言人说:「今次的评估工作是本港有史以来为历史建筑进行评估最全面的一次。」

他说:「我们十分感谢专家小组的努力,和各委员对本港文物保育工作的热诚。」

古谘会若同意古迹办建议评为一级历史建筑名单,这些一级历史建筑将视作已列入「备用名单」的具高度价值的文物建筑,供古物事务监督考虑当中一些建筑物是否已达到宣布为古迹的「极高门槛」,可以获得法定保护。当这些建筑物面临拆卸威胁时,由古物事务监督可把建筑物宣布为暂定古迹,以便即时为建筑物提供保护。

同时,古谘会若同意古迹办的建议评级(包括一级、二级及三级),将会成为实施多项文物保育工作的基础,包括适用于政府基本工程项目的文物影响评估机制;为私人历史建筑的业主提供维修资助;一些合适而由政府拥有的已评级历史建筑会被选入「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内,由政府提供财政支援,让非牟利机构通过经营社会企业,活化再利用该等建筑物。

古迹办于一九九六年至二○○○年期间,对本港的历史建筑物(主要是建于一九五○年以前的建筑物)进行了一次全港性调查,记录了约8,800幢建筑物。在二○○二年至二○○四年期间,古迹办从该8,800幢已记录的建筑物中,挑选了1,444幢文物价值较高的建筑物,进行更深入的调查。于二○○五年三月成立了一个由历史学家,以及香港建筑师学会、香港规划师学会和香港工程师学会的会员所组成的专家小组,负责就该等建筑物的文物价值进行深入的评估工作。


2009年3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00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