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谈“楼宇更新大行动”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会向传媒讲述“楼宇更新大行动”的内容(中文部分):

发展局局长:各位早晨!今早我想向大家交代“楼宇更新大行动”的最新进展。大家也应该记得,由特区政府、香港房屋协会和市区重建局共斥资10亿元的“楼宇更新大行动”是一项针对性措施,希望于现时建造界失业情况比较严重的时候,透过加快香港的屋宇维修开创更多的就业机会。我们当时估计可以以10亿元帮助香港大约1,000幢楼宇做维修。楼宇分两大类别,是平均分配的,500幢有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若符合我们的行动计划,可以由法团提出申请,获得大行动下的资助进行屋宇维修;第二类别是长久以来没有业主立案法团、成立不到业主立案法团,或有其他困难不能安排屋宇维修的楼宇,会由屋宇署透过法定维修令帮助进行维修工程,这些楼宇亦占500幢。我们简称有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为第一类别楼宇,而没有业主立案法团或很难自行维修的楼宇为第二类别楼宇。

  上星期六是第一类别,即有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的截止申请日期,业主对于这计划的反应相当踊跃,我们一共收到1,100个由业主立案法团提出希望加入大行动的第一类别楼宇的申请,可看到超额一倍有多。这些申请来自全港各区,最多的是油尖旺区,占295幢大厦,即27%,其次是深水埗区,128幢,占12%。这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很多旧楼都是在市区里面。

  香港房屋协会和市建局现正核对申请的1,100幢楼宇的基本资格,大家都记得基本资格是要求他们的楼宇有30年以上楼龄,单位数目不超过400个,及差饷物业估值相对低一点。我们初步发现在这千多幢的申请内有5%未符合最基本的资格。一般而言,他们的楼龄不足30年,及他们的差饷物业估值高于我们行动计划的水平,换言之是物业价格比较高一点的楼宇。

  至于第二类别的楼宇,即没有组织能力自行进行维修的楼宇,屋宇署已选定226幢未能履行早前或于过去两、三年我们发出的强制维修令,它们未能自行执行维修令的楼宇。这226幢由屋宇署选定的楼宇会进入大行动计划内的第二类别。为率先开创就业,原本计划是要到6月才能开展第二类别的工作,我们已提早于5月开始8幢楼宇的维修工作;这8幢楼宇现时已有200多名装修工人及建造业人士工作。由现时开始我们估计屋宇署每个月会平均发出25个强制维修令,让维修楼宇陆续开工。于第二类别楼宇中,除了由屋宇署自行选定,我当时亦邀请18区区议会提交一些于区内的楼宇名单,换言之是区议员一向都很关心自己区内的残破楼宇,今次很多谢各区区议会很踊跃支持我们的呼吁,我们一共收到501幢来自区议会提名的第二类别楼宇名单,这些楼宇大多数位于九龙城区,占31%,一共有153幢,有80幢来自深水埗。

  经过我们的初步核对,发现区议会提名名单与屋宇署已选定的名单有一定的重叠,目前发现重叠的已有84幢,所以屋宇署的226幢及由区议会提名的501座不可以简单加在一起,因为有一些重叠的个案。

  财政司司长在5月26日公布新一轮的纾困措施,其中一项是预留10亿元加码做“楼宇更新大行动”,希望能够在计划出现供不应求时,可以加大力度帮更多的楼宇维修,及开创更多的就业机会。

  鉴于我刚才向大家汇报的数字,明显看到现时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所以发展局会马上启动加码行动,希望尽早取得另外10亿元的拨款,为更多的业主立案法团提供资助,让他们能进行屋宇维修,亦为本港建造界工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我们现时计划在下星期,即6月23日会将行动计划的最新进展及额外要求的10亿元拨款提交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若得到议员的支持,我们会在7月3日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这额外10亿元的拨款,换句话说,是能赶及在立法会暑假休会前加码将整个大行动的计划由原先的10亿元增加至20亿元。换句话说,能够得到大行动计划协助维修的楼宇亦会由早前的1,000幢,倍增至2,000幢;在未来两三年能够开创的就业机会亦会由大约10,000个增加至20,000个。

  我们初步掌握的资料显示,在第一类别里有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的户数比较多,而由我们发出强制令的楼宇的户数则较少,所以早前我们所说会用一比一的比例拨款,现时可以更灵活去用这20亿元的总体拨款,务求希望可以满足到在上星期截止,而入了申请的所有业主立案法团的诉求。这纯粹是先后的差别,最终所有1,100幢入了申请的业主立案法团,如果符合资格,都可以在大行动计划下得到资助。所以我在这里可以请该千多个业主立案法团、数以万计的小业主放心,我们是有足够资源可以满足各位的申请,但当然要符合我们的申请资格。

  具体来说,我们会在下星期,即6月19日按原定的计划联同房屋协会和市建局进行抽签,安排先后次序;在抽签完后的首500个业主立案法团,会即时收到我们的通知信,让它们可以启动维修工程,即可委派认可人士开工,至于在500名以后的其他业主立案法团,应稍为耐心等一等,到了7月3日,当我们取得额外的10亿元拨款便会通知这额外的数百个业主立案法团,他们亦可以开工,最早估计在今年秋季,这些第一类别有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可以陆续开工。

  你会问是否可再申请?我们现时估计是当我们完成这1,000多幢有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及屋宇署和区议会提名的法定维修令的楼宇,在20亿元里,我们应该尚有馀力可以为更多有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进行维修资助,现时,我们打算在今年年底可能是第四季,邀请新一轮有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提出在大行动里的申请,所以我在此呼吁及鼓励如果目前是没有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的业主,应该把握未来这数个月的机会,尽早成立业主立案法团,当我们再邀请新一轮的申请时,他们便可符合资格,多谢大家。

记者:你刚才说有馀力,估计额外有多少幢楼宇可受惠?

发展局局长:目前估计应可多做数百幢。原因是正如我刚才所说,在没有业主立案法团但需要出维修令的楼宇,一般为旧楼或唐楼,所以每一座楼,我们估计只有30-40个单位,所以做这些楼宇,每一座的成本比第一类有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会较低,所以可以腾出一些馀力、一些额外的资源可帮助多些有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今次的反应如此热烈,表示他们有组织能力,不过以往因为在筹集资源时有问题,所以既然政府推出一个有相当大资助的计划,亦希望能利用今次机会改善这些楼宇安全。

记者:今次加码与政治因素是否有关?是否要在七月一日前消消市民怨气?

发展局局长:我刚才说了,这计划效益很高、规模亦大,亦很有针对性。我们很关心现在的经济情况,特别关心工人的就业情况,所以加码做这计划。计划自从在2月财政预算案首次提出,至5月26日加码的时候,我们亦得到相当正面及积极的回应。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09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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