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绿化总纲图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日)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复:

问题:

政府于二○○六年五月回复本人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绿化督导委员会(委员会)负责监察及统筹不同绿化总纲图(总纲图)及有关地区内各项绿化工程的协调工作。此外,本人得悉运输署于本年年初已就旺角购物区地区改善计划的建议改善工程进行研究,并计划于本年九月扩阔太子道西与花园街交界的行人过路处,但土木工程拓展署于本年五月根据旺角及油麻地的总纲图建议,开始于该过路处进行植树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两年,在各个已完成或正进行的总纲图的绿化工程中:

(i)政府接获新栽种的植物枯萎或被破坏的报告数目为何,并按总纲图列出报告所述事件的发现日期、地点及有关原因(例如遭人为破坏、被汽车撞毁或自然枯萎);

(ii)政府有否在有关地点重新栽种植物;若有,已重新栽种植物的地点及植物种类等详情为何;

(iii)有否新栽种植物因配合其他工程项目、回应市民的要求或其他原因而在栽种后被移走;若有,该等植物被移走的日期、地点、原因、植物的种类及数量等详情为何;及

(iv)有否评估由于进行十项大型基建工程(包括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及沙田至中环线)、中环湾仔绕道、港铁西港岛线及中九龙干线工程项目,而需移植或移走的新栽种植物的数目,并按工程项目列出分项数目;

(二)过去两年,政府有否接获市民及附近商户破坏新栽种植物的报告;若有,有否对有关人士及商户作出警告或检控,并按总纲图列出报告所述地点、检控宗数及有关的处罚为何;

(三)现时委员会平均相隔多久举行一次会议;委员会有否采取措施以加强与十项大型基建工程、其他大型基建工程项目及区议会推行的地区小型工程计划的协调;鉴于有环保团体指新栽种植物未能配合香港的环境因素而容易枯萎或受破坏,委员会或有关政府部门会否采取补救措施;及

(四)鉴于由政务司司长成立的专责小组正研究由单一办事处统筹政府内部的树木管理工作的可能性,专责小组会否检讨委员会现时的工作,以及该办事处和委员会将如何分工?

答复:

主席:

政府一直积极推广绿化工作,藉以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我们的目标是要增加市区的绿化地带和美化现有绿化区。一方面工务部门在推行新的公共工程项目时,会致力栽种新植物。另一方面为加强绿化工作,近年土木工程拓展署(拓展署)在发展局的支持下,推行绿化总纲图,为各地区订定整体绿化纲领,并有序地推行相关的绿化工程。

在回答议员的提问前,我想先说明推行绿化总纲图的工程安排:

*按绿化总纲图工程合约的要求,如承建商在工程期间因各种理由而需要将已种植的树木更换,承建商是无须向拓展署呈报的。该署会在所有绿化工程完成后,全面检视经栽种的树木才接收。

*拓展署在根据合约验收后,尚有一年的培植期。在该段期间内,如该署发现因各种理由而需要更换树木,该署会指示承建商,作出补种的安排。故此,这些补种树木的资料是备存的。

*在一年培植期后,拓展署会将树木转交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护养。而康文署则会将接收的树木与其辖下的树木和其他植物一并作出适当的护理。因此,我们不再分开保存原属绿化总纲图栽种的树木资料。

自政府在二○○五年推行绿化总纲图至今,已完成的绿化地区有中环和尖沙咀区。绿化总纲图的工程亦于二○○八年八月伸延到旺角、油麻地、上环、湾仔及铜锣湾,预计在二○○九年年底完成。至于市区馀下地区的绿化总纲图工程,定于二○○九年年底前展开,预计在二○一一年年中完成。我们亦将于二○○九年内展开制定和推行新界绿化总纲图的前期谘询工作。

就问题的四个部分,我回复如下:

(一)(i)-(ii)在已完成的中环和尖沙咀区绿化总纲图中,在培植期期间内,拓展署需要指示承建商作出补种安排的个案约有10宗。个案详细资料载于附表一。

(iii)在已完成的中环和尖沙咀区绿化总纲图中,只有一宗个案在完成种植后,由于受影响人士强烈表示所种植的树木遮挡橱窗而要将该树木移植。个案详细资料载于附表二。

(iv)正如上文所说,已完成绿化总纲图绿化工程的地区只有中环和尖沙咀区。如果将来在该地区进行基建工程而需要迁移所种植的树木,我们会作出适当的配合。至于在其他地区的基建工程,当有关工程的资料齐备时,拓展署及其顾问公司亦会详细研究有关资料,并会在制定有关绿化总纲图时,作出适当的配合。

(二)过去两年,我们没有接获遭市民及附近商户破坏新栽种植物的投诉。至于在过往的绿化总纲图所栽种的树木被人为破坏的个案(包括载列在附件一的个案),因为没有足够证据,所以未有作出警告或检控。

(三)为了协调政府的绿化工作,当局于二○○二年十二月成立了一个高层的绿化督导委员会,就本港的绿化工作订定策略方针,并监察主要绿化计划的实施情况。绿化督导委员会由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出任主席,成员来自多个决策局及部门。绿化督导委员会由成立至今,共举行二十一次会议,平均大约每三至四个月举行一次会议。此外,绿化督导委员会下设有绿化总纲委员会,负责有关制定及推行绿化总纲图的事宜。绿化总纲委员会由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长出任主席,成员包括各有关决策局及部门代表,以及专业团体和学术界的顾问。绿化总纲委员会于二○○四年八月成立,至今共举行十二次会议,平均每四至五个月举行一次会议。

绿化督导委员会的其中一项职责是协调各部门所进行的绿化工作,所以如在推行大型基建工程或地区工程涉及绿化有关的问题,绿化督导委员会亦会适当地跟进。在制定绿化总纲图计划时,我们特别重视区议会及地区人士的意见,因此拓展署采用了“加强地区参与模式”,以制订绿化总纲图的具体建议,包括在研究初期谘询区议会和相关人士,并为有关的地区市民举办专题论坛等,搜集意见。

至于选择植物品种方面,在政府的绿化工程中,可栽种的植物品种繁多,基本上设计者会因应设计概念及环境因素(包括种植范围内的小气候、土壤质素、视线影响、交通流量、景观特点、具斜坡护土功能等),并须考虑工程费用预算及相关部门在护养上的意见,以及区议会和地区人士的意见,然后在众多植物品种中作出选择。在政府的绿化工程中选用的植物品种大部分都是亚热带植物,一般都能适应香港的生长环境。如有问题出现,政府会积极研究并安排作出改善。

(四)政务司司长正带领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就树木管理进行检讨,其研究范围包括树木管理组织架构,当然亦会涉及绿化督导委员会在统筹政府内部的绿化工作的功能是否有修订的需要。专责小组将会在六月底完成有关检讨。

2009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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