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批出西贡福民路明渠改善工程合约(附图)

渠务署今日(九月四日)批出价值五千万元的工程合约,以改善现有西贡福民路明渠。

工程主要范围包括复盖西贡福民路一段长约180米、阔约12米的明渠、在复盖后的明渠渠面及毗邻的政府用地进行环境美化工程,以及进行路口改善工程。工程完成后,一幅面积达4,000平方米的绿化休憩用地将开放予公众人士享用。

是项工务工程亦被选为采用“新工程合约”模式的试点,在“新工程合约”模式下,工程合约各方,包括工程管理部门和承建商,需要依照“新工程合约”条款内的要求,采用伙伴模式管理工程。

渠务署助理署长(设计拓展)徐伟在签约仪式后表示,采用“新工程合约”模式,有助工程各方人员建立合约伙伴关系。

他说:“由于新合约模式为工程各方人员建立良好的互助互信伙伴关系,从而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工程纠纷,令工程减少延误。”



2009年9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45分


渠务署助理署长(设计拓展)徐伟(左二)今日(九月四日)出席西贡福民路明渠改善工程合约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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