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感谢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进行可持续建筑环境社会参与过程

由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进行为期四个月的“优化建筑设计 缔造可持续建筑环境”社会参与过程,将于明日(十月三十一日)结束,发展局对委员会的工作表达深切谢意。

在社会参与过程期间,委员会联同30个伙伴机构举办了60多场社会参与活动,包括地区讨论坊、简介会、巡回展览、摄影比赛及为学生而设的本地参观团。不少有兴趣的团体及公众人士均踊跃出席这些活动,就本港的建筑环境进行积极的研讨和辩论。

发展局发言人说:“委员会成功透过社会参与过程,引起市民对优质及可持续建筑环境议题的兴趣。发展局对委员会的努力表示高度赞许。”

“我们期待收到委员会的报告及建议,并会在制订政策时谨慎研究这些建议。”

发言人亦指出,在社会参与过程中委员会收到一些查询,关于一项屋宇署进行的抽样研究的楼宇,所获的不同种类总楼面面积宽免。委员会的“诚邀回应”文件曾提及该项研究的资料。

发展局在推展各项事务上一向维持高透明度,例如有系统发放在私人发展项目内的公众休憩空间及其他公众设施的资料,故此发展局已在其网站(http://www.devb.gov.hk/)发放了于2006年就批出楼宇总楼面面积宽免而进行抽样研究的结果。

该抽样研究由屋宇署领导,旨在收集过去数年根据相关法例及政策批出的总楼面面积宽免的水平。由于市民就宽免总楼面面积对楼宇高度及体积的影响表示关注,这项研究可以为政府提供基础,探讨是否引入措施,规管为相关设施而提供的总楼面面积宽免。

研究结果的摘要已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于2008年12月讨论的一份文件,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就社会参与过程而发出的“诚邀回应”文件中提及。

此外,就近日一些关于总楼面面积宽免的新闻报道,发言人澄清,一般而言,属于个别单位的部分,并由单位业主及住客独有和专享(而可获总楼面面积宽免)的环保设施,包括露台和工作平台等,均须支付补价。视乎有关土地契约的条款而定,发展商须就这些环保设施获批的豁免总楼面面积支付补价。每宗个案所支付的补价金额,是在当局批准总楼面面积宽免时,按地政总署当时的作业备考所列的标准收费率计算。该标准收费率会按年检讨。

 

2009年10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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