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在共建维港委员会的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为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出席共建维港委员会会议,介绍二○○九/一○年施政报告中发展局的工作,以下是她的开场发言:

很高兴继上次八月十七日后,我再次出席共建维港委员会。这是一个周年的行为。每年于特首的施政报告后,都会亲自向有关委员会简介施政报告中与发展局有关的工作,今次是我第三次出席共建维港委员会介绍这方面的工作。

今年在施政报告中有三个主要范畴,我认为三个范畴都与HEC有一定的关系,第一当然是美化维港,第二是保育中环,第三是善用工厂大厦资源。可能委员会未必察觉到为何善用香港的工厦与委员会的工作有关,但其实从维港两岸地图看可清楚见到,有几个Vincent(吴永顺)于专责小组中提出的行动区(action areas),有不少工业大厦存在,于油塘、观塘一带,沿海滨全是工业大厦,在观塘的海滨道也全是工业大厦。所以透过今次的措施如果可以活化香港的工业大厦,可以为维港工作打开了很好的契机。这有两方面,第一,今日如果那些工厦是半生不死,对该区的活化有很大影响,即使我们设立很好的海滨长廊;其实观塘体现了这点,经共建维港委员会努力兴建的二百米海滨长廊,将于今年底落成启用,如果它的周边都是一些没有用或未有善用的工业大厦,单单透过这海滨长廊以达至有活力及市民可享用的海滨地方,是非常有限的。

第二方面是今次活化工厦中我们放在改装的力度很重,而非重建。我们鼓励工厦业主受到今次全新政策的帮助可以促成更多全面改装的工厦,这可以减少我们的担心,我们担心沿海海滨地方重建的过程有很多高楼大厦,这并非与我们的海港规划原则完全吻合。这于观塘区亦是很明显的,因为观塘区已透过重建改变了工厦是很高的,不过它们现时比较接近内陆,比较近地铁站。你可以想像一下,我们本来有个投影片可看到一些图片,如果连海滨的观塘工厦都变成内陆工厦的重建规模,其实要达至维港的愿景便有一定困难。所以这活化工厦的工作我觉得对于共建维港委员会都应该是一个好消息,透过释放工业大厦从而为美化维港、强化可畅达性提供一个新契机。

当然于维港美化的工作中,今年不是行政长官第一年有提出看法,这已是第二年,所以在美化维港,今年施政报告一方面是交代过去一年的工作,包括成立了Alice(张恩玮)现时负责的海港组,亦包括我们已收到共建维港委员会Vincent(吴永顺)的专责小组提议的22个行动区内的长、中、短期的美化及加强维港活力的建议。行政长官亦说得很清楚发展局会努力统筹相关的政策局及部门,逐步落实这一系列的建议,但我都希望委员会谅解这工作不能急就章,所以我们采取逐步进行这么大的工作(gradually,this is no quick fix),特别于这简单的说话里,行政长官当然是按我的建议,亦再次充分肯定了这委员会的工作,所以内里亦再次提到共建维港委员会,亦肯定了另一个很重要于海滨工作的团体,海港商界论坛-Harbour Business Forum。我得到的回应是海港商界论坛的主席及成员对此都感到欣慰,经过多年努力,做了很多研究,特区政府是认同及会慢慢落实执行这些建议。

我作为发展局局长主理维港美化工作,希望下一年度的施政报告能够再接再励,于美化维港中有一些可以向市民公布或汇报。今年我们赶不及谈管理模式,因为大家记得在八月十七日的时候,其中一个要延长这委员会六个月的理由,就是要给它更多时间完成这工作,所以亦赶不及于施政报告中透过行政长官的说法来说明究竟未来体制上或管理上有什么新做法。

我想重点谈保育中环,我深信在坐每一位对于保育中环都有不同的看法,但大体上自施政报告公布以来,意见及看法都很正面。当然有些人会关注我们落实执行时是否做得到,或于细节上如何可以保证到公众享用,但大体上是相当正面及积极,我们都深受鼓舞。特别于保育中环里的海滨项目,它不完全是文物保育,但我们仍然认为是一项保育项目,是休憩空间或海滨用地的保育工作。

关于上一次会议就Greg(黄泽恩博士)提出的专责小组的建议,其中一个unbridged view,有两个意见我当时不能完全接纳的,一个是皇后码头的重置,亦说得很清楚皇后码头的重置是按大多数的公众意见,重置于海边;而第二个是关于一、二号用地,委员会一致的意见是希望减低发展的密度及高度,亦很务实提出把减少了的商业楼面面积转到五号用地,令我们中环的心脏地带可以慢慢向东移,与湾仔北形成一体。当时我表示会很认真考虑这建议,而能够给我空间认真考虑亦是因为建议的内容是务实、平衡的,不是一个无建设性的建议,总之不能兴建,所以给我空间可以于政府内部作深入讨论,从而得出今日行政长官公布的建议,就是我们全盘接受共建维港委员会专责小组的报告,把一号、二号用地发展密度及高度大幅降低,甚至不会以一个作出售商业用地的模式来发展这一片临海的用地,然后把减少了的楼面面积转到五号用地,我希望我今日的汇报会得到各位委员支持。

但这意见公布了之后,我亦听到另外一些意见,所以今日主席容许我就这方面作澄清。有团体认为一号、二号用地减低密度是欢迎的,但五号用地转回商业发展便有意见。第一我想指出五号用地从来都是会发展的用地,它不是一个公共空间,有人以为是兴建与不兴建的分别,现时不是兴建与不兴建的分别,五号用地无论于分区计划大纲图或于新海滨设计数期的谘询中,都是可发展的用地,不过发展的用途是GIC,即政府、机构、社团用地,它一样是可以建高楼,或一座高的政府大楼亦可,甚至于GIC分区计划大纲图的第一栏,可以作很多用途,卖作私家医院亦可,是GIC容许的用途。而楼面面积与我们今日说用来补偿一、二号用地损失的是一样的,即五万八千平方米,而高度八十米MPD(主水平基准以上)亦是一样的,所以首先我澄清我们讨论中的一号、二号用地转移到五号用地,不是一个把五号用地由不起楼变做起楼的课题,而是将该处的楼面面积作什么用途的问题。这个问题,不少团体,包括HKIP,Designing Hong Kong和在座的委员,其实是发表了很多意见,这些意见非常中肯,像我们现时考虑的一样,认为既然CBD(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随添马舰的落成,已经向东移,这是一个颇理顺的做法。另外,如果用于GIC,正如Paul Zimmerman所说,可能没有那么多生命力,因为星期五、六、日放假便水静鹅飞,如果是作另外的用途,可能于活力方面会更加优胜,所以我们现正讨论它应作甚么用途的问题,而非它是否需要发展的问题。

第二是交通的问题,我们不是讨论五号用地是否会增加交通流量,从而产生新的运输问题的问题。于二○○五年,我们就整个中环新海滨的地区,已经做了交通运输评估,当时的评估底线(baseline),楼面面积包括添马舰、立法会大楼及红十字会,共八十五万九千平方米,以这个基线评估交通流量,得出的结果是可以的,是OK的。今日我们所有的建议组合后,加上现正兴建的政府大楼这个已经确实的GFA,合共四十二万七千,即是一半,如果八十多万的楼面面积引伸出来的交通流量是可以应付,我看不到为何四十多万不能应付,是应付有馀的,所以这个转移不会带来某些团体认为引致交通挤塞等一大串的理据。

第三,其实公众有没有损失呢?如果我们以一个较全面的看法,一号及二号用地由一个完全的商业用途,变为大体上是GIC的用途,虽然说到它将来会否有商铺及餐厅,它是会有的。因为这是按大家一向给我们的意见,希望它有活力及生气,有这些与海滨有关的商业用途,但大体上的定位都是给公众享用的,所以现时只是将本来五号用地的五万八千平方米,转为Commercial而释放出来于一号及二号用地,不做Commercial远远大于五万八千平方米,所以这条数我以为很容易会计得通,公众一定是透过这方面去赚。

第四个原因我们已讲了很多次,毕竟这是中环,毕竟这是我们的商业枢纽,我们不能完全抹煞香港对各式各类土地的诉求,包括甲级写字楼的诉求。

另外我们看到五号用地的好处,便是connectivity(连接性),透过五号用地的商业发展,提供契机,将湾仔会展一带连接至金钟再上中环是优胜的,亦是同一个原因为何在过去一年我们与红十字会积极探讨,将它在夏悫道的总部搬迁,因为如大家看地图,运输署计划了在那里建行人通道连接湾仔,从而要使用现时红十字在夏悫道大概三分之一的土地。与其如此,我们便顺势与红十字会商讨将整个红十字会搬迁,大家也会好,红十字会也好,我们也好。纯粹在此角度,既然它搬迁了,那个三角地带,连同我们打算搬走的水务署设施,可能也可以投放在整体土地运用的发展上。所以整套来说,我们认为是理顺了土地用途,亦配合了在维港美化的工作,亦能给市民愿景,不只是一块一块来谈,而是有一个蓝图及愿景。

更重要的,当然是我们全盘接受了共建维港委员会在一号、二号及五号用地的建议。在公布了五号用地的用途后得到的不同意见,我自己是有少少失望的,原因是今次我们积极回应了共建维港委员会、公民社会及社团给我们的意见,以减低一号、二号用地的发展密度,是很有意义,我觉得是很有意义的回应,不单是内容,即是建少一些楼宇,建矮一点的问题,而是过程。我们由去年四月做中环新海滨设计的公众谘询,原本在七月完成,现在做了超过一年。在这年里,我们不断寻求共识及磋商,透过Greg(黄泽恩博士)领导的专责小组,再次重做公众论坛,希望可以找到最大的共识,找到最大的共通点,让我们跟进。其中包括我们的同事受到一些挫折,我记得在二月二十八日(星期六)在这里举行了一整天会议,如我可以用,我的同事是feel humiliated,之后主席与另外数位亦致电给我,要我安抚我的同事,跟我说他们很“凄凉”,我亦作出了安抚。我安慰同事,说我们作为政府的一员,要有胸襟与量度去接受批评,我们也有看李教授的书,去听意见,希望将我们的工作做到最好。有了这个前设,我们今次又在政府内部能争取到这个看法。大家亦不会天真得认为这些如此重要的决定,是我一个人作为发展局局长可以作的决定。放弃了如此大的楼面面积,甲级写字楼的土地收入,不可能是发展局局长一个人的决定,我们内部做的功夫不可以跟大家全盘交代,但大家可以感受到是不容易的,尤其对保育中环,及其他数个同样相当重要的项目上政府的决定。所以我们希望今次可减少不必要的争拗,让我们有空间可以落实执行,因我相信全港市民最热切希望看到的,是早日落实这数个项目,给他们一愿景,他们希望可以享用到维港及其他保育中环内的项目。

最后主席我想汇报一些事情。由上一次开会到现在,在这两个月,特别是这两星期发生了一些事情,均对我们共建维港委员会的工作有一些启示。第一,于十一月七日,应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辖下的海滨专责小组的要求,我们安排了一个上午的实地视察,大家可能发觉传媒如报章有广泛的报导。其实我们都不期望有这么多人有兴趣, 这次广泛的报导,正凸显了其实很多人很热切希望做多些海滨美化工作,立法会议员和传媒参观了观塘的二百米海滨长廊,都觉得二百米是好事的,不要轻轻放过这些可暂时预先做一些海滨美化工作。当日我们带议员先后看过观塘这二百米,和日后货物起卸区搬迁后的长久海滨建设有多大的潜力,亦带他们到鱼涌,看怎样将鱼涌公园的海滨部分伸延,如何引入私人发展,让那地方有更多活力和商机,跟着亦到西区,在临海的副食品市场,看怎样可将现在建筑物和现有土地活化配合西区海滨的工作。

第二日亦有一间民间组织举行了一年一度的海港日,对于民间和公民社会的努力,我们是欢迎的,是一个聚会让多些市民凝聚他们对于美化维港、爱护维港的热情。唯一我们感到关注的是那些宣传单张,如果我们说香港买楼的资讯失实,那张宣传单张亦非常失实,今日稍后我们会给大家看的是一张真实的资料,一张fact sheet,如果今日还认为政府会于维多利亚港填五、六百公顷的土地,这简直低估了我们市民的智慧,市民根本不会容许政府再做这行为,如果今日还于宣传单张中称启德机场是一个二百九十九公顷的填海,我想我的投标人士会向我投诉,因为我们正在招标做邮轮码头,要利用这些“水”,这些宣传单张说到好像真的,根本有点不负责任。我明白宣传是宣传,但在这严肃的课题,宣传要有些“谱”,所以今日是经历这些事情后共建维港委员会首次开会,稍后会提交一个fact sheet,再说一次,究竟早期,说的是十年前,倡议或提议过的所谓填海,今日实际的情况是怎样。我真的不希望以后再见到类似的宣传单张,令到我们的市民觉得被人骗了,或者没有一个制衡,这政府仍然会任意填维多利亚港。

第三样事情是十一月九日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辖下的海滨专责小组开了一次会议,大体上欢迎我们就海滨的工作,就两点他们表示希望我们可进一步解说,或和他们讨论。其一是五号用地的发展,所谓规划参数或对交通的影响,因当天我们没有这个机会说到这么深入。另一个关于一二号用地的管理模式,一个公私营合作的管理模式,怎样可以保证公众享用的部分不会受到不利影响。这课题我们正积极探讨中,希望可以稍后透过这委员会来作讨论,让我们进行邀请建议书的工作。

最后我想说今年施政报告的英文标题是Breaking New Ground Together,中文叫群策创新天。对我来说,这些New Ground不是很紧要,但Togetherness很重要,我希望在往后的日子,和共建维港委员会和各个对城市设计、海滨关心的团体,能够携手做好我们的工作,多谢主席。



2009年11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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