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三类地段申请强制售卖门槛(附短片)

为进一步便利业主重建楼宇以解决楼宇老化问题,以及落实2009-10年《施政报告》内活化香港工业大厦的措施,政府将降低三个类别地段向土地审裁处申请强制售卖的门槛,由不少于90%业权降至不少于80%业权。

三个类别地段为:

(一)地段上每个单位各占该地段不分割份数的10%以上;
(二)地段上所有楼宇的楼龄均达50年或以上;以及
(三)地段坐落于非工业地带而地段上的所有工业大厦的楼龄均达30年或以上。

《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指明较低百分比)公告》将于明日(一月二十二日)刊宪,订明降低申请强制售卖的门槛,并会于一月二十七日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提交立法会。待完成有关程序后,公告将于今年四月一日生效。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现时条例于一九九九年生效,条例中有条文订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降低指定地段的申请强制售卖门槛至不低于80%业权。

发言人说:“根据过去十年的经验,以及过去数年广泛公众谘询的结果,我们相信有需要将三个类别地段的申请门槛降至不少于80%业权。”

为加强业主对有关立法建议的了解,尤其是那些居于失修楼宇而正考虑重建的业主,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在香港测量师学会的专业支援下,会就强制售卖程序及其他相关事宜提供免费谘询服务。

巿民可于房协旗下的十个物业管理谘询中心查询有关《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的详情,包括强制售卖的程序、少数份数拥有人的权利、物业估价等资料。房协亦会举办公开讲座,进一步解释有关法例。

发言人说,现时香港有约3,300幢楼龄达50年或以上的楼宇。预计在未来十年,每年约有500幢楼宇达设计使用年限。

在香港,一般楼宇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根据屋宇署资料,过去五年发出的楼宇修葺令中,发给楼龄达50年或以上的楼宇的修葺令占19%。

发言人说:“降低申请强制售卖门槛的建议有助提高私人物业业主重建楼宇的能力以解决楼宇老化问题,从而改善受影响业主的居住环境和香港的巿容。”

降低楼龄达30年或以上工业大厦的强制售卖申请门槛以作重新发展,是行政长官于2009-10年《施政报告》中公布有关活化香港工业大厦的措施之一。

有关措施会有助善用位于非工业区而使用率低或空置的工业大厦。预计约有580幢此类工业大厦符合申请强制售卖公告所订明的楼龄和土地用途地带的要求。

发言人补充:“然而,重建工业大厦并非活化香港工业大厦的唯一方法。政府亦公布了鼓励改装整幢工业大厦的措施。改装整幢工业大厦不牵涉拆卸楼宇,较为环保。”

发言人表示,降低第一类别地段申请强制售卖的门槛,旨在打破因有关地段只剩一个单位未能收购,而导致多数份数拥有人无法申请将地段进行强制售卖的僵局。

根据现时条例,任何人士如拥有地段上不少于90%的业权,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售卖令,以便重新发展有关地段。土地审裁处如信纳该地段基于楼龄或维修状况理应重新发展,而申请者已采取合理步骤收购地段所有不分割份数,便可作出有关命令。若土地审裁处同意发出售卖令,审裁处将考虑该地段的重新发展价值,以审批该地段的拍卖底价。

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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