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谈市建局保育永利街新构想

以下为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三月十六日)就市建局保育永利街的新构想与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发展局局长:各位好。刚才市建局张震远主席公布市建局就H19重建项目有关保育永利街的新构想,我想在这里作几点回应。第一,我想如张主席般重申,其实决定全面保育永利街,并不是今日的决定,该决定在二○○八年十一月已由我及市建局主席联同公布,我们在二○○八年十一月已推翻了早前要在永利街地盘拆卸旧楼及街市以重建大楼,改为以全面保育以发展该项目。所以,市建局主席表示并不是今日才作保育永利街的决定。他今日讲的是地区保育工作可以有不同的执行方法,在二○○八年十一月公布保育永利街的方法,是怎样保育永利街“台”的风貌,亦考虑到建筑状况,当时指在永利街十二座旧楼内,保留三间结构上比较完整的,即10号至12号,但1号至9号则会拆卸,但重建后的楼宇无论是高度、形态,都与10号至12号保留的唐楼风貌一样,换句话说,即使用早前的执行方法,都可以保留永利街“台”的风貌,其他特色包括新建楼宇可满足今日的建筑物标准,亦方便日后进行活化时,可满足如消防通道以至其他的考虑。

今日市建局主席提到的另类的保育执行方法,是鉴于社会上有声音指保育工作都一定不是要考虑现今楼宇的标准,希望能比较原汁原味进行保育工作,我们支持市建局这看法。这个所谓另类的保育执行方法是,大体上如楼宇的状况许可,我们便把永利街1至12号的旧楼原装保育,希望能更配合该地区的氛围,以进行这保育项目。对张主席在短时间内提出一个另类的保育执行方法,我表示赞赏及支持。当然,他事先有和我磋商,我基本上支持这取向以提供多一个选择。城市规划委员会本星期五会讨论市建局在早前提交的发展蓝图,相信城规会会独立地考虑这个新的、另类的保育方法。

就张主席提到这个新的、另类的保育执行方法下有几个特点,我亦是认同的。第一,既然以保育的角度进行永利街项目,如市建局并不是透过收购行为去集齐业权,然后再作保育,我们要考虑另外的方法来保证日后是原装保育。所以,张主席提出可能要利用城规的程序做,当然这城规程序需要政府配合,甚至是政府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就永利街这小区,是否可以在城市规划的管制下,赋予它一个保育规划地带的管制,往后除市建局已收购的物业固然以保育为重,私人业主拥有的永利街物业亦会受城规保育的限制。

第二个特色是既然不是综合发展的模式,我们稍后听到社会上的声音支持这种另类的保育方法,会把永利街这地盘从综合发展区中剔除,如它不是一个综合发展的模式,亦不存在市建局进行收购,或在不能收购百分百业权时向我提出申请,用土地收回条例收购,我们继续尊重永利街的业主,如他们认为想参与这保育计划,不想被收购而离开该区,我们是完全尊重的。我亦在此呼吁有关的业主往后参与永利街的保育项目。如市建局不收购,业主要承担保育责任,政府可怎样帮忙。张主席表示如发展局要求,市建局乐意为拥有这些旧楼的业主,如要保育、维修,及需要技术上的帮助,甚至是我们现行的资助旧楼维修贷款、津贴方面可以帮忙,我们也是乐意的。因为既然业主肯付出代价进行保育,在复修上需要甚么帮助,我们是很乐意做的。

现时我希望在社会上就此另类的保育执行方法多点讨论,深信在本星期五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上,会就先前的保育方法及今日提出比较另类的执行方法作讨论,给公众一个看法,然后我们会做一些有关的跟进工作。

记者:你指保育的方针二○○八年已经有,但为何到今天才把永利街从重建名单中剔除?是否受到公众压力或是因为有电影得奖?

发展局局长:今日施政不断和公众互动,很多市民希望政府施政并非闭门造车,时常要有警觉性,看到社会的声音和取向是怎样。特别在文物保育的工作,大家可以看到过去三年,自从发展局成立,自从行政长官赋予发展局文物保育政策的工作,我们不断推出一些新猷、一些新的尝试,这些新尝试往往建基于社会上有一些声音,而我们认为这些声音大体上可能反映公众意愿,从而作出回应。同样地在永利街这个项目,今日市建局提出这个另类的执行方法,都是这样的回应。其实这个回应,相较我处理其他很多发展保育的工作,是比较容易做的,因为在二○○八年十一月,当时已经做了一个很难做的决定,就是将原本重建的发展密度大幅降低,因为永利街本身要重建发展为高楼,当时的地积比率是八倍,但由于当时已经决定永利街要进行保育,地积比率已下降至四点几倍,所以难的决定其实当天已经做了。亦因为我们做了这个难的决定,当日我们估计整个H19的重建项目将会由本来有一些盈利变为亏损一亿七千万元。今日做的决定不存在这个比较难的平衡考虑,纯粹是一个保育的方法。保育方法有些人认为应该原汁原味,即是尽量复修楼宇,不要拆去,但另一个方法,世界上都有这些方法,就是保留一些楼宇,其他楼宇可以拆去,但兴建的新楼宇要配合保育的精神。

记者:刚才提到公众意见,日后有没有一些客观的机制收集公众意见,以今次的个案为例,到最后阶段,突然有声音便推翻之前的决定。究竟如何决定那些项目进行保育,那些不进行保育?就这个个案,市建局上星期一直表示没打算修订,但见过局长后就不同,你认为政府在今次事件中是否介入程度较高?

发展局局长:发展与保育并不是容易平衡的工作,我自从担任发展局局长,每日都是小心翼翼做这平衡的工作,当然我们越听得多市民的意见,越客观地分析,有助于我做这项平衡的工作。我亦很尊重我们的持份者及各个专业团体在某件事情上的看法,但你要求有一个百分之一百的客观,一个黑与白的处理,我恐怕在保育及发展的平衡,没有这个方程式,如果有的话我的日子会较好过。往后我们仍然会用这种相当开放的态度处理香港日常在这些文物保育及发展方面的工作。

至于我和市建局的关系,其实大家都看到,在过去三年,发展局和市建局合作无间。我们由大大小小的重建项目,到保育项目,到今天启动市区重建策略,我们都是衷诚合作。正如张主席表示,无论特区政府、发展局或市建局,我们都是希望为社会做好事,所以我们有了共同目标,我并不觉得是一个介入或是不介入,但当然因为最终市建局的工作每年是由财政司司长按我的推荐而批核它的业务报告,如果市建局有些项目要修订原先同意了的计划,或要加入一些原先业务报告没有的计划,例如启动马头围道重建项目,它一定要得到我作为发展局局长的支持,才可以跟进。所以我和市建局的关系正正是这样,我们大家都本着为社会做事的精神,探讨每一个个案、每一件事情如何处理,但做完后我们有明确的分工。市建局是一个执行的机构,而我在政策上赋予市建局支持,有时要赋予它一些权力,甚至往后可能要赋予它一些资源上的配合。

记者:政府有没有向市建局施压?今次的新方法和电影“岁月神偷”有没有很大的关系?

发展局局长:有多大关系是见仁见智。正如我刚才提到,城市规划委员会本周五会讨论这件事,其实城市规划委员会亦收到大量的意见,我不知各位有没有机会看到城规会今个星期五讨论这项议程的文件,其实可看到不同的看法或争议性已经突显出来。反之我亦要在此澄清,在二○○八年十一月,我们公布了原先的保育方法,即是保留三幢,清拆九幢,再兴建同类型楼宇,当时真的没有听到另类的声音。大家都记得当日是一个大家都很赞许的做法,但随着越接近落实执行项目,又会有一些新的看法。这些新的看法除了在社会上见到,其实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城规程序都反映了出来。

关于压力,我并不是一个喜欢给其他人压力的人,我再次讲,我和市建局的关系是大家衷诚合作,我和张主席特别是合拍的,所以我们无论在马头围道的重建到今天都是有商有量,大体上都是一个大家共同的意愿。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2010年3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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