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升降机承建商表现评级新制度

机电工程署(机电署)今日(三月三日)于该署网页(www.emsd.gov.hk/emsd/chi/pps/le_pub_mpr.shtml)公布最近十二个月(二○一○年三月至二○一一年二月)使用新方法计算的升降机承建商表现评级。

为了进一步改善于二○○九年开始实行的承建商表现评级制度,机电署联同业界为表现评级的计算方法进行检讨并作出修订,使这制度更有效反映注册升降机承建商在保养及安全方面的表现。

新的评级制度以一百分为满分,由“保养得分”和“安全得分”两部分组成,各占五十分。“保养得分”是为反映承建商日常保养工作的表现,机电署在巡查(包括升降机事故调查)中若发现承建商的保养表现欠佳,该承建商的“保养得分”便会相应地被扣减:

保养得分 = 50 x(1 - 累积保养记分/巡查升降机数目)

“安全得分”则反映承建商对升降机安全的表现,机电署在巡查(包括升降机事故调查)中若发现承建商有严重安全违规事项,该承建商的“安全得分”便会相应地被扣减:

安全得分 = 50 - 累积安全记分

有关计分方法的详细资料,可浏览机电署网页(www.emsd.gov.hk/emsd/c_download/pps/le/Lift_CPR_1103_Chinese.pdf)。

机电署发言人表示:“新的评级制度能更有效地反映承建商对升降机保养及安全的表现。机电署会继续加强监察升降机承建商的表现,并会与业界定期商讨,使升降机承建商表现评级制度更为完善,亦让升降机拥有人或其物业管理公司在选择合适的升降机保养承建商时,能得到有用的参考资料。”

机电署共公布三十九间升降机承建商在二○一○年三月至二○一一年二月期间根据新评级制度的表现评级资料,所获得分由五十五分至一百分不等,其中五间承建商获评一百分满分。承建商的表现评级将会每三个月更新一次,而有关的累计记分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除了表现评级外,机电署亦已更新向注册升降机承建商发出的警告信摘要及升降机故障报告记录,供公众参考。在二○一○年十二月至二○一一年二月的一季内,机电署共发出两封警告信给两间承建商,分别是好历(香港)有限公司及迅达升降机(香港)有限公司。警告信摘要已上载机电署网页(www.emsd.gov.hk/emsd/c_download/pps/le/warning_letter_list.pdf)。另外,在上述季度共有八宗涉及升降机机件故障的事故报告。



2011年3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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