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回应东涌土地招标

就传媒报道指一幅位于东涌正进行招标的土地部分与显示在分区计划大纲图内预留的一条道路重叠,地政总署发言人今日(七月七日)澄清,地政总署的卖地图则是根据规划署所拟定的发展蓝图而制订,并没有出现两份图则不相符的问题。

该幅土地位于大屿山东涌第55a区的东涌市地段第36号,将公开招标出售,招标已于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开始,截标日期为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发展项目的住宅单位总数不得少于2 020个,每单位实用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其中至少有1 650个住宅单位,每单位实用面积为35平方米至45平方米;而至少370个住宅单位,每单位实用面积为45平方米以上至60平方米。

发言人表示:“政府并没有为求达到房屋供应目标而漠视向市场提供准确资讯,仓卒推出东涌住宅用地。事实上,该幅土地的卖地条款(包括土地界线)是根据既定程序而制订,过程中已充分谘询各有关政府部门。”

发言人解释:“该土地是以详细发展蓝图作为基础而勾划的。根据分区计划大纲图注释有关轻微界线调整的条款,该土地与分区计划大纲图预留作道路的部分轻微重叠,属可以接受的。”

香港的土地用途规划分为全港及地区层面,后者主要以分区计划大纲图及部门图则,包括详细发展蓝图为指引。在制定分区计划大纲图和详细发展蓝图时会谘询所有相关部门。分区计划大纲图是一份细比例的图则,旨在显示概括的土地用途地带和主要道路网络,以便把规划区内的发展及重建计划纳入法定规划管制之内。分区计划大纲图提供一个概括的土地用途大纲,以拟备更详细的部门图则作为规划公共工程及预留土地作不同用途时的依据。

发展蓝图是以较大比例拟备,提供道路规划和土地划分等详细资料,作为土地交易时的基础,如更改地契、出售政府土地等。

发言人表示:“由于两者的草拟目的及详细程度不一,分区计划大纲图及发展蓝图出现微细差别的情况相当普遍。分区计划大纲图的性质较为概括,大纲图注释总表的条款会注明进行详细规划时,路口、道路的路线,以及各个地带的界线,可能需要略为调整。”

发言人续说:“该幅土地分别收纳于东涌市中心地区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以及东涌市中心地区发展蓝图内(见附表)。在比例1:5000的大纲图内,涉及的土地划为“住宅(甲类)”,其中小部分土地占据了划为“道路”(L3道路)的范围;不过,在比例1:2000的发展蓝图,整幅土地是划为“住宅发展密度第2区”。

计划中的L3道路的路线及设计,仍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透过略为调整土地界线,该土地不会与计划中的L3道路用途抵触,划为“道路”的小部分地带,可纳入住宅发展项目之内。

发言人说:“购入该幅土地的发展商可在与分区计划大纲图内的L3道路重叠的位置上进行发展,发展商并不需要承受发展项目与L3道路抵触的风险。”

发言人强调,根据地政总署发出的卖地图则,该幅土地的位置并无不清楚之处。


2011年7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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