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分类规管、按序处理原则规管新界村屋僭建物

回应传媒查询有关新界村民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抗议清拆村屋僭建物,发展局发言人表示新界村屋僭建物的问题,多年来备受各方面的关注。申诉专员也曾于一九九六年、二○○四年和二○一一年年初,多次就这问题发表直接调查报告,并提出改善建议。

自二○○七年七月发展局成立后,有关课题在发展局局长与乡议局主席主持的“规划地政政策联络委员会”,定期作出讨论和跟进。

发言人指出政府提出的执法政策,充分考虑了新界村屋的实际情况和现行法例下的规管架构,也参考了多年来各方面所提的意见和我们过去在市区处理僭建物方面的经验。执法政策所涵盖的四项原则,即“保障建筑及公众安全”、“依法办事”、“分类规管”及“按序处理”,亦在本年六月十三日举行的“规划地政政策联络委员会”上,获得乡议局代表的原则性认同,唯主要分歧在于乡议局认为鉴于集体官批地契上没有就建筑高度作任何限制,建于这类土地上的村屋应不受管制。

发展局在本年六月二十八日,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汇报有关执法政策的大纲,和“分类规管”下对不同类别僭建物的处理方法,获得出席议员的广泛支持。委员会并要求发展局在六个月后作跟进汇报。

在本年九月八日,发展局局长与乡议局再次举行“规划地政政策联络委员会”,会上向乡议局汇报村屋僭建物执法计划的最新进展。

发言人表示在推行执法工作前进行宣传工作,是屋宇署一贯的做法。村屋僭建物的存在,反映有关村民对新界豁免管制楼宇的认知薄弱,而他们对法例上就村屋的规划、设计和建造所订的规范也欠缺充分理解。故此,政府在采取执法行动的同时,也着重宣传和公众教育的工作。

屋宇署一直有推行与楼宇安全有关的宣传活动,内容主要涵盖针对僭建物、楼宇维修及“㓥房”的宣传活动,与僭建物及楼宇维修有关的宣传刊物,和与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特定工程项目有关的宣传单张等。与此同时,我们在十一月十八日展开一连串以“无僭建村屋、安居又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目的是为提高村屋业主和村民的楼宇安全意识,也加强他们对违例建筑工程和僭建物的认识。

宣传活动包括编印及派发宣传小册子、制作政府宣传资讯短片于电视播放、于本地报章刊登广告、于行走新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播放宣传短片、及于新界不同的公共地点张贴海报。

发言人说:“我们完全理解请愿乡民的关注,但我们也有责任保障建筑和公众安全,依法办事。我们亦实际地认真考虑了乡郊情况和乡议局表达的意见。有见及此,除对违例情况严重和对公众安全具较高潜在风险的村屋僭建物加强执法外,对其他违例情况相对较轻和潜在风险较低的僭建物,会采取较宽容的做法,透过将推行的申报和定期检测计划,保障建筑物结构安全。”

“我们也理解村民对改善生活环境和提升舒适水平的诉求,故此特别容许某些指定小型环保和适意设施,无须地政总署或屋宇署批准,也可保留或日后随时加建。”


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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