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署与业界签署约章打击非法取水(附图)

水务署今日(三月二十二日)联同九个业界团体签署防止非法取水约章,承诺协力打击非法取水,并呼籲市民举报有关非法行为。

签署仪式在水质事务谘询委员会主席何建宗教授的见证下举行。签署约章的九个组织为香港建造商会、香港顾问工程师协会、香港机电工程商联会、香港持牌水喉匠协会、香港给排水学会、英国特许水务学会—香港分会、香港水喉洁具业商会、驻地盘人员协会和香港水务专业协会。
  
各会承诺呼籲属下会员在日常工作中留意供水系统是否正常,关注工地用水的来源;如怀疑有人非法接驳喉管,应向水务署举报。各会亦会广泛向会员传递打击非法取水的信息,呼籲严格遵守专业守则,并为他们提供资料,以助他们确保依循合法途径取水。

水务署署长马利德表示:「『偷水』通常在用户的处所内进行,并可能是短暂的行径,有时很难发现;故此水务署一直采用双管齐下的方法,通过侦测检控,和加强反偷水的宣传和教育,打击非法取水。」

他说:「水务署在去年去信全港所有物业管理公司,呼籲妥善保养其管辖物业内的供水系统和杜绝非法取水。我们亦要求管理场所设施及工地的政府部门协助打击非法取水,并尽快向水务署通报怀疑个案。我们会为这些部门的同事提供取证训练。」

除签署约章外,水务署今日在青衣城商场设有展板,向公众宣传切勿非法取水和协助打击有关行为,当中强调非法取水的潜在风险:(一)污染食水,例如将食水水箱连接冲厕水水箱,会危害用户的健康。(二)影响消防系统的运作,例如大厦天台消防水箱的水遭非法取用,一旦发生火警,消防系统可能因为用水不足而无法正常运作,后果严重。(三)非法取用食水冲厕,会浪费珍贵的淡水资源。

根据香港法例第102章《水务设施条例》,非法取水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处罚款最高25,000元,并须缴付不合法地拿取的用水的费用。如属持续干犯,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天另处罚款1,000元。

市民若发现有人涉嫌非法取水,请立即致电水务署客户谘询热线(2824 5000)举报。



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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