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四月十七日)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为应付土地审裁处工作量增加而开设两个司法机构职位的开场发言:

多谢主席。今天,我联同司法机构副政务长向议员提交建议,希望得到议员支持在司法机构土地审裁处开设两个职位,分别是一个区域法院法官职位,另一个是土地审裁处成员职位。各位议员可能很奇怪为何在司法机构开设职位会由我牵头和在发展事务委员会讨论。原因是虽然这两个职位开设在司法机构的编制,但其重要的工作是加强土地审裁处的能力来处理土地审裁处的工作。而土地审裁处近年工作其中重要的一环,亦是导致其工作量增加的,就是发展局在旧区重建辖下的《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的工作而引申的。所以发展局在今次开设职位中,我们扮演牵头角色。事实上,在土地审裁处增加的资源,大约估计是四百七十万,是来自我的营运开支封套,因为我觉得既然要求土地审裁处加强能力处理这些旧区重建申请,我们应该责无旁贷为土地审裁处提供资源。

容许我简述工作量的增加和近年的发展。各位议员都记得在二○一○年四月一日,即大约两年多前,我们就三个类别地段的强制售卖申请门槛,由不少于九成业权降至八成,以公告形式在二○一○年四月一日生效。从那天起,我们看到提交给土地审裁处的强制土地售卖申请数目大幅增加。根据我们掌握的最新数字,这数字比大家文件里的数字更新了,因为我们手上已经有三月底的数字,自从《公告》生效以来,过去二十四个月期间,土地审裁处共收到九十一宗强制售卖申请,相对于在《公告》生效前,换句话说是从这条例由一九九九年六月生效至《公告》生效前的二○一○年三月,即超过十年期间,当时只收到六十五宗申请。换句话说,有关申请的案件数目由《公告》生效前平均每两个月一宗增加至现在平均每个月三点八宗,上升了接近七倍。

虽然强制售卖申请案件的实际数目,占土地审裁处处理案件总数的比数不大,但强制售卖案件相对比其他土地审裁处处理的案件较复杂,故对土地审裁处的法庭时间有很高要求,令工作量增加。

现时土地审裁处的编制包括一位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担任审裁处庭长,两位区域法院法官担任审裁处法官,以及一位土地测量师担任审裁处成员。今次我们建议增加一位区域法院法官和一位土地测量师担任审裁处成员。这是因为强制售卖案件的复杂性,此类案件需要由一位审裁处法官和一位审裁处成员共同作出裁决。也是这原因何以人手的要求特别大。

为使强制售卖申请案件可于合理的时间内获审理,并且不会影响审裁处其他类别案件的聆讯时间表,我们与司法机构商讨后而有今日的建议。

自一九九四年至今,土地审裁处并无开设任何司法人员的常额职位。为纾缓近年由于强制售卖案件增加而引致人手紧绌,司法机构自去年起作出临时安排,包括于去年委任一位暂委成员,和从区域法院暂时调配一位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负责审理土地审裁处的案件。当然这些临时安排,对于土地审裁处人手紧绌的情况有所改善。不过,这些临时安排同时会对司法机构的其他服务造成影响,因此不能作为长远安排。

主席,我想趁这机会向各位议员交代除了增加人手外,我们就强拍条例做了的工作。我记得在二○一○年年初我们就这《公告》的讨论及至投票的辩论都有相当争议性。当时我亦据理力争,我认为这《公告》加快香港旧楼重建,改善小市民和小业主的生活条件,因为透过释放他们的旧楼资产,到今日为止,我肯定它有这功能。但我亦承诺我们必须要同时加强对于小业主的支援,所以这两年间我们做了的工作在文件有交代,我简单说明一下。第一项支援工作是希望能够为进行这些强制售卖的双方提供自愿性调解。就调解的工作,我们在二○一一年一月委聘“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有限公司”推出了“调解先导计划”,在文件中亦有谈及这“调解先导计划”过去工作的成效。我不详细再说内容,稍后若议员有关于这调解服务的问题,我们很乐意回应。总括来说,这“调解先导计划”是正面的,亦符合律政司司长近年推动调解服务。所以做了一年后,我们决定延长这计划一年到二○一三年一月。我们会继续用委聘的形式要求“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有限公司”进行这服务。

另一项服务是外展服务,更主动地透过一些非政府机构,早前我们委聘了“长者安居服务协会”推出“支援长者业主外展服务先导计划”。这先导计划的工作成效也在文件交代了。有鉴于这先导计划起了正面效果,所以我们决定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不但维持这先导计划,更扩大现行服务,由本来一队外展服务处理全港、九、新界,现增加至两队,即一队为香港岛群组提供服务,另一队为九龙及新界群组提供服务。在上月我们已透过招标,将九龙和新界群组的十二个月服务合约,批予长者安居服务协会。香港岛群组的服务合约现正进行招标。

我们会继续监察两项先导计划的进行情况,并会在稍后时间决定这些服务的未来。

除了两项先导计划之外,我们给业主的支援亦包括司法机构在二○一一年一月正式就适用于强制售卖申请案件的调解程序发出实务指引。简单来说,是要求申请者交代他们有否进行调解。

第二是联同地产代理监管局在二○一○年八月发出“执业通告”,就地产代理从业员参与旧楼收购的执业手法事宜,清楚列出他们应遵循的法例要求和行为准则。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有助小业主面对强制售卖的政策措施。

第三,我记得涂谨申议员也曾经提及,发展局已加强与警方的联系。我已亲自与警务处处长曾伟雄讨论此事,处长亦已委派高级同事跟进。发展局定期向警方提供我们从报章及其他渠道掌握的受强制售卖或自愿收购影响楼宇的资料。在人手许可及防止罪案的前提下,警方会加强在有关地段的巡逻。警方亦已另行印制宣传单张,呼吁小业主如在收购或强拍阶段遇到滋扰,可向警方举报。警方亦有派员出席由发展局联同香港测量师学会、以及两项先导计划的服务提供者举办有关《条例》的公开讲座,讲解如何防止在受强制售卖或自愿收购影响的楼宇发生的罪案。

第四,香港房屋协会一直透过其十个物业管理谘询中心,为市民提供有关强制售卖程序的免费资讯服务。

第五,在新的市区重建策略之下,除了由市建局主导的重建之外,市建局亦提供需求主导的重建服务,以及促进者的服务。我很高兴告诉大家,两者均有接获申请,并正在处理中。稍后就需求主导的服务,我会联同市建局于本月稍后举行另一个传媒简报会。

最后,我想说整个强拍条例是为了加快旧区重建,释放小业主旧楼资产的价值,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当然亦希望透过重建增加香港私人住宅供应。大家有听我说过,我们配合行政长官的指标,希望每年能够平均供应大约二万个私人住宅单位。在这二万个私人住宅单位之中,并不能完全依赖政府拍卖土地,其他来源包括私人发展商的土地契约修订,例如将农地发展成为住宅地,亦包括市建局和两铁公司的住宅项目,另外重要的一环就是透过旧楼重建。

在此我可以提供一些数字让各位议员参考。近年透过无须修订地契、无须补地价的方式,换句话说是在市区进行旧楼重建而供应的楼宇单位是逐年上升的。例如二○○八至○九年,这来源大约只供应九百个单位,二○○九至一○年有一千六百个单位,二○一○至一一年有二千个单位,二○一一至一二年截至今年二月则有二千一百五十七个单位。换句话说,超过十分之一指标中的私人住宅单位来源是来自旧区重建,由私人发展商主导。我希望各位议员明白我们为何需要透过各方面的工作加快香港的旧区重建。多谢主席。


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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