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致力改善“㓥房”的楼宇安全问题

政府正推行一系列措施,从立法、执法、向有需要业主提供支援,以及宣传与公众教育各方面处理分间楼宇单位(俗称“㓥房”)的楼宇安全问题。

发展局发言人今日(五月二日)表示,在立法方面,发展局建议透过《2012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将与分间楼宇单位相关的数类型工程纳入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以加强对分间楼宇单位内的常见工程的规管。该规例将于星期五(五月四日)刊宪。

根据该项法例修订建议,下列工程将被列作指定小型工程项目:

* 在楼宇的公用地方(包括逃生楼梯)开凿或改动门口;
* 在单位内装设非承重砖造墙;及
* 以实心地台加厚单位的楼板。

除了上述工程外,因应部分设计及间隔较为复杂的分间楼宇单位较容易出现违反《建筑物条例》(第一二三章)的情况,发展局亦特别建议新增一项小型工程项目,规管有三间或以上设有洗手间或其他卫生设施的房间的分间楼宇单位。

有关附属法例在五月四日刊宪后,将于五月九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视乎立法会在审议期间的意见,预计该附属法例可以于二○一二年十月三日生效。

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规定,所有注册一般承建商和已就有关小型工程级别和类型注册的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均符合资格进行新增的小型工程项目,而无须另外进行注册。至于不属于上述两个类别的注册承建商及业界从业员,则可在审议程序完成后,就新增小型工程项目向屋宇署申请注册;希望进行有关工程的人士可于附属法例生效后,按照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进行工程。

发言人表示,建议新增的小型工程项目现时主要为《建筑物条例》下的豁免审批工程,因此不需要在进行工程前,事先得到建筑事务监督批准其图则及同意展开工程,亦不需要由合资格的专业人士和承建商设计、监督和进行有关工程。纵然如此,有关工程仍须遵守《建筑物条例》的相关规定,例如不得令楼宇负荷过重或影响走火通道。在有关工程被纳入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后,业主将须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委任合资格的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或订明注册承建商设计、监督及进行工程。因此,新安排将能够从源头确保与分间楼宇单位相关的工程的质量。

除了要求工程必须由合资格的专业人士及承建商进行外,屋宇署亦会就已完成的小型工程进行抽查,从而将出现不合乎规格的分间楼宇单位的机会减至最低。此外,屋宇署亦可根据有关的小型工程呈交文件,设立一个包含这些工程的数量和位置的资料库,令该署能更有效地监察这些工程,并在有需要时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在执法工作方面,屋宇署将由今年起进一步加强对分间楼宇单位的巡查,并大幅提高有关执法目标,以处理涉及的楼宇安全问题。

发言人表示,屋宇署已于去年获增拨资源,以展开一项针对分间楼宇单位的大规模行动。该行动的目标是每年巡查一百五十幢楼宇内的分间楼宇单位,并对当中的违规之处采取执法行动。单在二○一一年四月至十二月的九个月期间,屋宇署已巡查了一百一十六幢楼宇,涉及八百馀个分间楼宇单位。屋宇署至今已对该批楼宇中有违规之处的分间楼宇单位发出了二百○五张法定命令及近八百封劝谕信。

为进一步加强有关执法行动,屋宇署在本年度已再次获得额外资源,令该署得以将大规模行动的目标楼宇数目提高至每年二百幢楼宇。此外,考虑到排档可能对邻近建筑物构成潜在火警风险,屋宇署亦已调整其执法行动的策略,在二○一二年抽调人手进行一项一次性特别行动,集中巡查位处排档毗邻的旧式楼宇内的分间楼宇单位。连同该署打算在二○一二年对三十幢怀疑有分间楼宇单位的工业楼宇采取执法行动的计划,预料屋宇署将能够在本年内完成对三百七十幢楼宇的巡查。

同时,屋宇署已透过不同渠道,包括互联网、报章特刊、电视宣传短片与电台宣传声带,以及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刊登广告等,加强教育公众有关分间楼宇单位工程的常见违规之处,以及这些工程的潜在风险。为配合《2012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的实施,屋宇署亦会展开新一轮的宣传和公众教育工作。在该项修订规例实施后,市民如对新增的小型工程项目的细节有任何查询,可透过热线电话与屋宇署联络。

另外,屋宇署、香港房屋协会及市区重建局亦设有多项财政及技术支援计划,包括“改善楼宇安全综合贷款计划”、“楼宇维修综合支援计划”及“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协助有需要的业主维修其物业,包括纠正分间工程的违规之处。

发言人强调:“业主有责任确保其物业内部的楼宇安全,因此当局呼吁所有已将单位分间或有意进行分间工程的业主,征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现有或将进行的工程符合有关规定,从而保障自己及其他占用人的安全。”


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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