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户外帐篷僭建物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最近有报道指出,红磡都会海逸酒店的花园平台上有一个面积三千平方呎的布料帐篷僭建物,供摆设酒席及举行会议之用。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调查上述的怀疑僭建事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以往三年,当局曾处理涉及户外帐篷僭建物的个案详情(包括日期、地点、僭建物所在的建筑物的名称、有关人士被裁定违反了哪些法例条文和被施加甚么惩处);

(三)以往三年,当局接获涉及户外帐篷僭建物的投诉但没有处理的个案详情(包括日期、地点、僭建物所在的建筑物的名称和不处理的原因);及

(四)采取了甚么措施防止这类僭建事件再次发生?

答复:

主席:

政府一直重视楼宇安全的问题,并在二○一○年底宣布采用一套多管齐下的全面方法加强本港楼宇安全。有关措施涵盖立法、执法、对业主的支援和协助,以及宣传和公众教育。在执法方面,屋宇署已由二○一一年四月起推行经修订的僭建物执法政策,把须优先取缔的僭建物的范围扩大至包括私人楼宇天台、平台、天井/庭院、巷里的僭建物,不论有关僭建物对公众安全是否构成风险或是否新建。为此,由二○一一年四月开始,屋宇署亦展开一项大规模行动,每年巡查五百幢目标楼宇,就这些须优先取缔的僭建物,包括任何属僭建物的户外帐篷,采取执法行动。此外,屋宇署亦积极跟进市民就僭建物的举报,并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的规定及现行的执法政策采取适当行动。

就问题的四个部分,我的答复如下:

(一)屋宇署于早前接获市民举报,指红磡都会海逸酒店L7楼平台怀疑有僭建物。该署经调查后发现上址平台有一个僭建帐篷,面积大约三千平方呎。根据现行对僭建物的执法政策,该僭建物属须优先取缔类别,屋宇署遂根据既定程序于本年五月先发出劝喻信予上址业主,敦促其尽快自行安排清拆工程,纠正违例情况。该署人员于本年十月二十九日再到上址视察,确认有关僭建物已被拆除。

(二)及(三)就每宗僭建物的举报,屋宇署均会按既定程序跟进,并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及现行对僭建物的执法政策处理。屋宇署并没有就该署处理的僭建物中特别将户外帐篷分别统计。

(四)如上所述,屋宇署由二○一一年四月起已修订僭建物的执法政策,扩大须优先取缔的僭建物的涵盖范围,把位于楼宇天台、平台、天井/庭院及后巷的僭建物包括在内,以进一步解决楼宇外部的僭建物问题。根据经修订的僭建物执法政策,位于平台上的僭建帐篷是属于须优先取缔类别,若收到市民举报并调查属实,屋宇署会先向有关业主发出劝喻信,敦促其尽快自行就僭建物安排清拆工程,并会按序向有关僭建物的业主发出清拆令。


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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