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八题:发展新界土地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九日)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行政长官在二○一三年《施政报告》中,就短、中期增加房屋土地供应提出多项措施,其中一项是他“已要求决策局果断决策,善用土地,将原来用途未能落实的土地,尽快改作房屋和其他社会有更逼切需要的用途”。此外,财政司司长正领导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全面统筹全港所有不同用途土地的开发和供应计划。另一方面,据渔农自然护理署的资料,现时全港规划为“农业用途”的土地约有3 278公顷。然而,有评论指出,该等农地当中不少已荒废或非法改作其他用途(例如兴建房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行政长官有否就如何善用新界(包括大屿山)的土地,向各个有关的决策局和部门发出指示,将不适合进行耕作活动的农地改划作其他用途,以增加可供发展的土地;若有,指示的内容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的职责是否包括讨论如何善用新界的土地和落实有关措施;若是,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计划成立一个由相关的决策局和部门的首长或代表组成的跨部门委员会,专责协调和统筹解决在落实善用新界土地的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例如规划、建屋、搬迁、赔偿、交通、配套设施等);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会否全面检讨新界农地的使用情况,以释放更多土地用作兴建住宅;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正如行政长官在《2013年施政报告》中所述,政府透过多管齐下的措施,致力提供足够土地,以满足香港在房屋、社会发展和经济活动的需求。在此前提下,我们不时检讨各区土地的用途,包括乡郊土地,以达致地尽其用的目的。我们正循多方面加紧工作,努力增加住宅土地供应,并积极建立土地储备。

规划署曾于二○○一年完成“新界北部乡郊土地用途检讨”。该项检讨其中一项主要建议是保留优质土地,使本地农业得以持续发展。而一些质素较低的农地,又或生态价值不高的地方,则改划作其他用途地带,例如“其它指定用途”注明“乡郊用途”地带,以配合乡郊发展。处于这地带的农地业主可透过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出申请,作一些特定的乡郊和康乐用途,以期改善有关地区的环境及保存乡郊地区的特色。

食物及卫生局亦表示,政府现行的农业发展政策,是透过提供基础建设、技术支援和低息贷款,并同时充分利用蔬菜统营处设立的农业发展基金,以协助本地农业发展,提高业界的生产力及营利能力,发展现代化、注重环保及保育大自然资源和农业生态的农业技术,生产优质、安全、高值的产品,协助业界迈向可持续发展。政府会继续上述的工作,支援本地农业的持续发展。

就问题的各个部分,当局回复如下:

(一)政府一直有留意新界的发展及乡郊地区的变化,并因应不同的情况,适时检讨各区的土地用途,以期有效善用乡郊土地,并在环境、发展和社会需要之间取得平衡。当局亦会透过一系列的规划及工程研究,在环境、交通和基建可行的情况下,将研究范围内合适的土地,包括“农业”用途地带,改划作其他用途,以便释放更多土地的发展潜力。政府亦会加快检讨北区和元朗现时主要用作工业、临时仓库或荒废的农地,以期物色合适土地供房屋发展用途。

行政长官在《2013年施政报告》中公布了一系列措施增加土地供应,其中多个项目涉及乡郊土地包括农地的规划及发展研究。其中正进行的规划及工程研究项目包括: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规划及工程研究(约787公顷)、洪水桥新发展区规划及工程研究(约820公顷)、东涌新市镇扩展研究(约287公顷)、元朗南房屋用地规划及工程研究(约200公顷)、缸瓦甫发展的工程可行性研究(约19公顷),以及古洞南规划及工程研究(约19公顷)。透过规划及工程研究,当局会将研究范围内合适的土地,包括适合作其他用途的“农业”用途地带改划,以便释放更多土地用作发展及兴建住宅。

(二)及(三)由财政司司长领导的“房屋用地供应督导小组”自二○一○年十一月成立以来,已进行多项检讨现有土地用途、开拓新土地资源、统筹有关各局和部门的工作,以及解决与房屋用地有关的事项,务求加快房屋土地供应。正如《2013年施政报告》宣布,“房屋用地供应督导小组”已改组为“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以全面统筹全港所有不同类别用途土地的开发和供应计划,包括如何善用新界土地,上述各项涉及乡郊土地包括农地的研究,亦属督导委员会的统筹范围。

此外,由发展局局长出任主席、包括各相关政策局及部门代表的跨部门“规划及土地发展委员会”,定期讨论及协调规划及土地发展方面的工作,当中包括新界土地的发展。而对于未能于“规划及土地发展委员会”职能范围内解决的协调问题,会交由“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统筹处理,务求令关乎房屋土地供应的工作有效地进行。

“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及“规划及土地发展委员会”现时已担当妥善协调规划发展和统筹土地供应的角色,我们并无计划就新界土地另行成立专责的跨部门委员会。

(四)在现有的已建设地区、郊野公园、自然保育地带、山丘等以外,新界北部地区可以是一个应付香港的房屋及其他用途长远需要的主要新增土地来源。政府正探讨新界北部地区的进一步发展,为建设一个规模与粉岭/上水新市镇相若的现代化新市镇作可行性研究。我们会循该方向,进一步释放新界合适用地的发展潜力,以配合本港在房屋、社会、经济及环境方面的长远需要。政府亦会继续积极探讨大屿山的发展潜力包括区内的乡郊土地。


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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