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公布两幅住宅用地招标结果

地政总署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公布两幅住宅用地的招标结果。两幅用地的批租期为五十年,地价总计为三十一亿五千六百八十万元。

一幅位于新界将军澳第68B1区的将军澳市地段第93号的土地,以三十亿元批予碧霞有限公司(母公司:参明有限公司)。另一幅位于新界屯门扫管笏第55区嘉和里山路与青山公路-扫管笏段交界的屯门市地段第434号的土地,则以一亿五千六百八十万元批予金励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华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政总署发言人说:“中央投标委员会已授权地政总署把该两幅用地批予出价最高的投标者。”

除中标者外,其他投标者的名称及其在括号内提供的母公司名称(如有),按地段及公司名称的字母顺序胪列如下:

(甲)将军澳市地段第93号
 (一)星龙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信和置业有限公司)
 (二)Precise Treasure Limited(会德丰地产有限公司)
 (三)银强投资有限公司(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尚域有限公司(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
 (五)高港发展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六)崭颖有限公司(Paliburg Holdings Limited 及 Regal Hotel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乙)屯门市地段第434号
 (一)正泰投资有限公司(英皇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二)Eminent Gold Investments Limited(Paliburg Holdings Limited 及 Regal Hotel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三)万丰环球发展有限公司(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四)兆盛发展有限公司(信和置业有限公司)
 (五)精秀投资有限公司

将军澳市地段第93号的地盘面积约为26,302平方米,指定作非工业(不包括仓库、酒店及加油站)用途,最低及最高的楼面面积分别为45,766平方米及76,276平方米,其中不少于37,875平方米及不超过63,125平方米的楼面面积可作私人住宅用途。发展项目的住宅单位总数不得少于840个。

屯门市地段第434号的地盘面积约为3,457平方米,指定作私人住宅用途,最低及最高的楼面面积分别为2,697平方米及4,494.1平方米。


2013年6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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