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古物谘询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政府今日(一月九日)宣布,行政长官再度委任林筱鲁为古物谘询委员会(委员会)主席。

行政长官同时再度委任十八位现任委员,以及委任三位新成员:雷慧灵博士、吴彩玉和王绍恒。

上述委任按《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第十七(一)条的规定作出,任期于二○一五年一月一日生效,为期两年。有关委任已于今日刊登宪报(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51902/cgn20151902183.pdf)。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对上述委任表示欢迎。

他说:「委员会是政府在文物保育上的重要夥伴。过去几年,委员会大力协助推动香港文物保育工作。委员会就沙中线土瓜湾站工地的考古工作和保育方案提供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委员会亦于二○一三年年初开始检讨保育历史建筑的政策,对未来的政策方向提供宝贵的建议。新一届委员会的成员来自不同的界别和专业,我有信心新的成员组合会为委员会的工作带来新意念,并期待与新一届委员会合作。」

陈茂波亦感谢四名已离任的委员过去多年在委员会内尽心工作,贡献良多。

委员会是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规定成立的法定组织,就古物古迹事宜向古物事务监督提供建议。新一届委员会合共有二十二名委员(包括主席),均以个人身分获委任。

以下为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席
--
林筱鲁

委员
--
陈捷贵
陈家驹
赵丽霞教授
锺宝贤教授
何培斌教授
何佩然教授
林中伟
廖宜康
林清培
雷慧灵博士
吴彩玉
倪以理
鲍杏婷
盛慕娴
邓淑明博士
邓淑德
丁新豹博士
谢淑莹
黄比
王绍恒
黄天祥



2015年1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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