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七题:中环新海滨第三号用地的发展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日)立法会会议上陈淑庄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城市规划委员会辖下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于今年九月三十日的会议上,同意中环新海滨第三号用地综合发展区的规划大纲拟稿。该用地将会进行商业发展项目,而位于该用地上近40年的邮政总局则需拆卸。发展商将需在第三号用地龙和道以北的位置兴建邮政总局的地区设施(包括邮政总局柜位局和邮政信箱组、邮政总局派递局和特快专递组);而现时的邮政总局将会在该等设施移交香港邮政使用后拆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将会按甚么程序向发展商批出第三号用地发展项目及其详情是甚么;政府为何将兴建邮政总局的地区设施交由发展商设计和兴建;

(二)政府过去就该发展项目进行公众谘询的详情和结果是甚么;及

(三)有否评估拆卸现时邮政总局工程产生的建筑废物量,以及当局会如何处理该等建筑废物?

答复:

主席:

中环新海滨三号用地(三号用地)为规划署“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中环新海滨研究)范围内的八幅主要用地之一。该研究于二○○七年根据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的要求展开,于二○一一年三月完成。经过广泛的公众参与,研究优化了中环新海滨的城市设计大纲,并为八幅主要用地的详细规划和设计提供指引。中环新海滨研究建议三号用地综合发展作为以办公室及零售用途为主的商业发展,并提供园景行人平台、公众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设施。政府正根据中环新海滨研究的建议逐步推展三号用地的长远发展。邮政总局大楼现位于三号用地龙和道以南的部分,会在作适当重置安排后拆卸以便三号用地按规划设计进行发展。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现回复如下:

(一)政府根据中环新海滨研究就三号用地建议的设计概念,拟备了一份规划大纲,列明该用地的主要发展参数和规划及设计要求,并已于本年九月三十日提交城规会辖下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考虑。小组委员会同意规划署就拟议规划大纲谘询中西区区议会及海滨事务委员会。在完成谘询后,政府会检视拟议规划大纲,如有需要作适当的修订,并提交小组委员会作进一步考虑和核准。政府会在完成规划和其他所需程序后公开出售三号用地。

与此同时,重置邮政总局大楼的相关工作亦正在进行中。有关工作分为两部分:政府计划在邻近九龙湾中央邮件中心的政府用地重置香港邮政总部;至于与地区有关的邮政设施(即邮政总局派递局、特快专递组、邮政总局柜位和邮政信箱组)将在三号用地龙和道以北的部分重置。重置的邮政设施需符合三号用地的设计概念,因此规划大纲要求由发展商在发展范围内整体设计和建造相关设施,并在完工后交还香港邮政营运,确保一直提供的邮政服务不受影响。

(二)在中环新海滨研究进行期间,政府分别于二○○七和二○○八年,进行了两阶段广泛的公众参与活动。在过程中,政府向公众展示了各个用地包括三号用地的建议设计概念。当中三号用地的建议设计概念需要将用地上现有建筑包括邮政总局大楼拆卸重新发展。

中环新海滨研究第一阶段公众参与活动于二○○七年五月至九月进行,邀请公众就城市设计目标及议题、可持续设计评估大纲、以及主要用地的城市设计考虑因素发表意见。期间举办一连串的公众参与活动,包括专业和学术团体专题小组工作坊、公众参与论坛、公众展览等。规划署亦有向城规会、前共建维港委员会、有关的区议会及其他有关的谘询组织进行简介及谘询,并进行了问卷调查。

中环新海滨研究第二阶段公众参与活动在二○○八年四月至八月进行,主要就经优化的城市设计大纲,以及各主要用地包括三号用地的设计概念,收集公众意见。举行的活动包括大型公众展览、巡回展览、专题小组工作坊及公众参与论坛。我们亦透过意见卡、电话调查、面谈访问、以及书面形式收集公众意见。政府亦有为城规会、前共建维港委员会、古物谘询委员会、全港十八区区议会、学术及专业团体和其他有关的公众及谘询团体举办简介会。

在两阶段公众参与活动期间,政府分别于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二○○八年四月十一日、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向立法会前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检讨中区海旁(包括添马舰旧址)规划小组委员会、民政事务委员会和发展事务委员会作出简介,并听取议员的意见。

《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第二阶段公众参与意见搜集工作最后研究报告》中已指出,三号用地的设计概念获得普遍的支持。在第二阶段公众參与活动结束后,政府亦于二○○九和二○一○年就公众參与结果、各幅主要用地的修订设计概念建议和经修订的总纲发展藍图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前海滨规划事宜小组委员会、相关区议会、前共建维港委员会和城规会作出简介。经过广泛的谘询过程,规划署在二○一一年三月公开发表研究的最终报告,就中环新海滨的总纲发展藍图和各幅主要用地的设计概念作出详细建议,当中包括三号用地。而三号用地最终采纳的建议设计概念,包括一个连系现时中环核心地区与中环新海滨的园景平台及行人连系,保留用地上现有建筑包括邮政总局大楼将令有关设计概念无法实现。
 
经过一系列的筹备及研究工作后,政府于二○一六年九月根据中环新海滨研究的建议就三号用地拟议规划大纲,并已谘询中西区区议会及海滨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三)三号用地内龙和道以南部分会在三号用地龙和道以北部分完成发展,和邮政总局大楼现有设施迁出后,交由发展商进行发展。发展商须按《城市规划条例》在整体建筑工程开展前拟备总纲发展蓝图呈交予城规会核准。发展商需要在发展期间负责拆卸现邮政总局大楼,并须根据现时法例要求处理与发展相关的建筑废物。政府亦会考虑要求发展商需就三号用地内空置建筑物的拆卸,根据政府相关的减废指引和技术通告,制定相应的废物管理计划。

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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