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就完善树木管理制度议案辩论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为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六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完善树木管理制度议案辩论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由于我刚才的开场发言相当长,我现在只会具体回应几点,特别是新提出的看法。

第一,对于要研究成立树木法,我今日的立场是清晰的,我再读一次我的立场,我会认真考虑开始研究立法这个课题。事实上是有少许改变,因为我觉得施政不外乎要因时制宜,作为问责官员,我要不断审视最新情况而作出积极回应。

余若薇议员可以放心,在任何研究课题中,不可能避免研究发牌这问题,正如议会最近在审议《升降机及自动梯(安全)条例》,其实大部分修订都是关于人,如何可以保证在不同层次的承建商、工程师及工人都有一定的水平,以帮助我们保障升降机的安全,所以我认为余若薇议员特别重点提出的两个课题,将来都会一并研究。

如果各位议员认为过去的努力能游说我就立法的看法,我现在想大家易地而处,让我游说一件事,就是关于陈淑庄议员说有两个课题大家都有共识,一个是立法,一个是统一独立的机关。我对于成立统一独立的机关处理香港的树木管理问题非常有保留,希望议员再给我机会解释。

事实上我们现时用的组织架构是集中领导,但综合分散来管理。因为树木非常多,以及树木毕竟是每个管理部门辖下的服务单位、设施或资产的一部分,我不能将它管理的设施或资产的一部分抽出,交给另一个部门管理。而这一种模式,在香港的斜坡安全是行之有效的。过去三十多年,我们正是用这集中领导、综合管理的模式去保障香港的斜坡安全。今日香港斜坡管理的工作举世知名,亦有赖这种架构。我们的集中领导由土木工程拓展署辖下的土力工程处负责,简称GEO,但所有管理工作都是交由相关部门由它们管理自己的斜坡。但这集中的领导有责任订立清晰的指引,以及给予专业知识和其他方面的协助,让这些管理部门能够做好份内的工作。我们亦要透过这集中领导做培训工作,提升和海外专家交流的工作。如用潘佩璆议员的行医比喻,我们需要每个部门、每位接触树木的人员像家庭医生一样,应有最基本的知识照顾「病人」,照顾树木,并识别究竟这些树木,即「病人」,在甚么时候需要更专业、专门、专科的医生来解决问题。不过最终,再以行医这比喻,最重要是有心,如果只有技术官僚的知识,而无心爱护树木,或许也是徒然。

另一个我想回应的是关于绿化总纲图和陈伟业议员提及的品种及主题等问题。其实我们吸收了在市区做绿化总纲图的经验,将它引进新界,或在市区做其他绿化工作,都是依循这几方面。第一,是彰显各区的特色,更加主题化,更配合当区其他本土文化,而需要做甚么绿化或种植工作,亦会更鼓励我们的种植部门采用本地的品种。今日发展局辖下有关优化城市的工作,其实为我们提供很多绿化空间,例如维港两岸的海滨工作;在新界铺设一百一十公里的单车径;斜坡安全的工作,如果大家到大屿山屿南道,整条道路除了巩固斜坡外,还做了很重要的绿化工作,亦有绿建的工作。在一些新的绿建大厦内,我们亦会引入绿复盖率和绿化工作,以至我们文物保育的工作,亦提供了很多绿化的空间。

第三点我想回应的是较宏观的规划工作,甘乃威议员希望我们除了做绿化种植外,亦要看看休憩空间和绿化地段。事实上,目前在香港大概一百二十三份分区计划大纲图或需要发展批许的DPA地图(发展审批地区图)中,「公共空间」(Open Space)的地带有二千九十六公顷,而「绿化地带」(Green Belt)更加多,有一万五千五百五十六公顷,所以基本上能符合城规会的城市规划准则下,希望做到每十万人有二十公顷这类休憩用地的要求,除了中西区和湾仔区。但中西区和湾仔区的市民亦不需要担心,随中环第三期填海和湾仔第二期填海完成后,绝大部分填海得来的地方都会用来做休憩空间,也会是绿化区供市民享用。

为何我要在今日结束发言时提及规划,因为我最近听到由于大家觉得房屋供应的土地非常紧拙,最近听得较多的意见是不要做那么多绿化工作,甚至有些人在打郊野公园的主意,要划一些郊野公园出来建屋,或增加很多土地的发展密度,正如刘秀成议员今日在另一个辩论上说我们的发展密度偏低。这正反映香港是很多元化和发展变化很快的社会,所以我希望日后在其他的讨论,例如在刚展开的在维港以外填海和岩洞发展的讨论方面,希望大家给予我们理性讨论的环境,为香港各方面土地的需要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法。

多谢主席。



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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