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六月五日)出席一项活动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局长,想问问有关铅水事件方面,水务署是否发出了指引给水喉匠,指验水报告不用他们去做,而由验水公司去做?

发展局局长:通常水喉匠会将水样本送去化验所化验,水务署发了通函,要求化验所化验完水样本之后,直接把报告交给水务署。

记者:有些水喉匠觉得无所适从,而且觉得你们没有谘询业界。局方有甚么回应?

发展局局长: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化验所收到水样本后便会化验,把化验结果直接送到监管机构,让监管机构知悉。水务署的要求并无不妥,在运作上我亦看不到有什么繁复的情况,我认为这是一个合适的做法。

记者:这个安排对保障水质有甚么好处?

发展局局长:由一个负责化验的独立第三者,将水样本的化验结果直接送到监管机构,这个安排是合适的。

记者:局长,稍后会有屋邨居民游行,要求找出铅水事件的“元凶”,局方有甚么回应?

发展局局长: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已经说得很清楚,调查委员会亦确认了发展局之前成立的调查食水含铅量超标专责小组的工作,并确认了食水含铅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焊料含铅。大家知道对于受影响的十一个屋邨,房屋署除了在发现食水含铅超标后所做的一套跟进工作外,亦陆陆续续为住户换喉。这方面的工作一直在进行中。

记者:有些居民考虑循民事途径入禀索偿,局方有甚么回应?

发展局局长:大家明白香港的司法制度是独立的,亦是公开、公平的。任何人士如果考虑采取索偿行动,他们是有自由的。

记者:想问问有没有收到在天水围“泥头山”上铺上草皮的申请?是否容许这样做?有关范围是否涉及官地?

发展局局长:如果涉及官地,地政总署一定会执法。至于你刚才的提问,我请规划署凌(嘉勤)署长解答。

规划署署长:就天水围堆泥事件,如果有人将泥土堆积的范围,超越了在一九九三年(宪报首次刊登“屏山发展审批地区草图”的公告前)现有用途的地点的范围之外,我们便会进行规划的执管工作。事实上,我们发出了几轮的执行管制的通知书,要求有关人士停止有关做法。其后,规划署亦发出了恢复原状通知书,要求有关人士将泥土清走。我们会继续进行这方面的执管工作,密切监察地盘的情况。

记者:是否可以加草皮?

规划署署长:我们会视乎泥土的扩展范围。因为草皮下仍然是泥土,因此是受到规划管制的。

记者:刚才提到规划署发出了多轮的通知书,情况是否仍然没有改善?

规划署署长:规划执管的工作需要时间去进行。有关搬运泥土的工作需要停止,之后需要恢复原状。我们会给予他们三个月的时间去恢复原状。在这方面,我们会持续地监察有关地盘的状况。

记者:但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有关范围可能由高变矮,但同时亦变阔了。署方又是否容许呢?

规划署署长:正如我刚才所说,他们将泥土搬离一九九三年(宪报首次刊登“屏山发展审批地区草图”的公告前)现有用途的地点范围之外,我们便会进行执管。你刚才说(“泥头山”)的范围阔了,若其范围超出了一九九三年的范围外,我们已就有关地方发出了执行管制通知书,要求他们停止;我们亦发出了恢复原状的通知书,要求他们清走泥土。一般来说,恢复原状通知书会给予三个月的执行时间。直至目前为止,我们仍在监察情况。目前来说,恢复原状通知书仍未到期。

记者:(有关的恢复原状通知书)何时到期?

规划署署长:即时我未能说出具体的日子。但我们会密切监察地盘的情况。

记者:想问问局长,现在可以进入“大馆”(中区警署建筑群)检查吗?

发展局局长:据我所知,屋宇署未能进入“大馆”检查塌楼的部分,但屋宇署已经完成检查其馀十五座建筑物,大致上没有甚么问题。现时承建商和屋宇署正紧密沟通;据我所知,承建商正进行一些巩固工作,加固的工作完成后,亚毕诺道会重开。同时,清理塌楼部分,要找专门的承建商去做,而现在已经找到了。

记者:开馆的安排如何?

发展局局长:开馆的前提一定是要确保安全,确保开放后,访客在参观和参与活动时是安全的。目前,我们没有订下一个确切的开馆时间表,限定要何时做好,因为安全第一。至于塌下的那一座的跟进方案,有人建议将它拆掉,亦有人建议只拆一部分,不要全部拆掉;目前是言之尚早。据我所知,香港赛马会已找了不同的专家,并成立专家小组研究;待他们研究后,得出方案,便会跟政府商量;届时我们会看看哪一个方案最好和最符合社会的期望,然后才确定。

记者:刚才局长在致辞时提到绿化天台,想问问就香港城市大学天台倒塌事件,政府发出了通函,通函中有怎么指引?

发展局局长:就进行绿化天台的工作,树木管理办事处(树木办)是有相关指引的,指引中说明进行绿化工作时要注意结构安全。至于香港城市大学的个案,大学有一个调查小组正在进行调查。据我所知,有关报告将会在本星期提交予(香港城市大学)校长。屋宇署亦正进行调查,这些调查仍在进行中,我现在不适宜作太多的评论。

记者:通函提到甚么?

发展局局长:屋宇署向业界发出通函,提醒他们进行工程时要注意的事项。同时,屋宇署会安排讲座予不同的持份者参加,讲解和回答参加者的疑难。

记者:局方会否发出指引?

发展局局长:屋宇署已经发出了指引,待调查报告公布后,发展局会看看肇事的原因,再作一个整体的总结,然后才考虑是否订指引。目前来说,若果大家进行工程时有留意树木办的指引,并委托合适的专业人士跟进,工作会做得合适。我相信经过今次香港城市大学的天台倒塌的事件后,大家的警觉性会提高,亦会更谨慎。多谢大家。

2016年6月5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8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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