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改善人均居住面积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问题:

在二○一六年,家庭住户的居所楼面面积中位数约为430平方呎,人均居所楼面面积中位数则约为161平方呎,而全港逾90%住户居于753平方呎以下的居所。此外,全港约250.8万个居所当中,8.1%的居所的楼面面积少于215平方呎,而4.9%的居所属私人永久性房屋。有评论指出,该等数据显示港人的居所面积越来越狭小,与政府强调改善人均居所楼面面积的愿景南辕北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未来五年每年落成的私人住宅单位当中,实用面积分别(a)少于161平方呎、(b)介乎161至少于431平方呎及(c)介乎431至752平方呎的单位的下列资料:
(i)单位总数及其占全年落成量的百分比、
(ii)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的单位数目,及
(iii)预计的平均每平方呎售价;

(二)鉴于行政长官在二○一七年十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把香港发展成为宜居城巿的愿景,当局会否考虑制订私人住宅单位人均居所楼面面积的标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当局会否考虑参考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经验,制订“最低居住水准”,以订明关于(i)居所的安全及基本设备、(ii)入住人数、(iii)睡房及厨房面积等方面的最低水准,以作为居住质素的基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近年私人住宅物业每平方呎售价屡创新高,以致私人发展商兴建越来越细的单位以配合不断下降的准买家的负担能力,当局会否考虑在住宅用地契约中加入“单位最少面积”或“单位最多数目”的条款,以扭转新落成住宅单位面积不断下降的趋势;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当局有何措施在人均居所楼面面积和建屋量之间取得合理平衡?

答复:

主席:

就吴永嘉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相关政策局及部门,我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的《香港物业报告2018》,二○一八年和二○一九年私人住宅的预测落成量分别为18 130个和20 371个单位,其中单位实用面积为(一)少于40平方米(约431平方呎)及(二)40至69.9平方米(约431至752平方呎)、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的数目、单位总数及其占全年预测落成量的百分比,载于附件。上述报告未有就实用面积少于40平方米的私人住宅的预测落成量作进一步分类,亦没有包含二○二○年及往后年份的私人住宅预测落成量,因此政府未能提供这些资料。至于私人住宅的预计售价,则由市场厘订,政府不会亦没有就此作出估算。
 
(二)至(四)香港是高密度和集约型城市,人口高度集中,好处包括生活方便,城市和基础建设易产生规模经济效益,但同时会影响宜居度、居住空间以至人均居住面积。

我们认同香港在提升宜居度和改善居住空间方面仍有进步空间,这也是我们在《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研究中为香港提出的愿景和长远目标。然而,改善居住空间不能单靠政府制订居住空间的硬指标,更重要和治本的方法是持续增加土地供应。

为此,政府会继续致力实施多管齐下的土地和房屋供应措施。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正进行为期五个月的公众参与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对18个土地供应选项提出意见。专责小组在公众参与书册中特别指出,香港人均居住面积较邻近先进国家/城市如东京和新加坡为低,并由此带出建立土地储备以改善宜居度的重要性。

正如议员在问题所指,我们需要在建屋量和人均居住面积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因为增加建屋量以应付住屋的需求,以及改善人均居住面积以提升生活质素均需要额外土地。面对土地和房屋供求失衡以至楼价持续上升,我们当前的优次是增加建屋量,以满足市民基本居住需要为优先。另一方面,香港作为多元化社会,对住宅面积同样存在不同的诉求。长远而言,我们认为当日后土地紧绌情况有所改善时,社会将较有条件探讨应否订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此一议题。

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