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许智峯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问题:
上月,政府派员移除般咸道香港大学邓志昂楼前两棵树龄80年的细叶榕树,理由是它们有健康和结构问题。据报,有树木专家质疑(i)外判服务承办商的树艺师事前就该两棵树进行的风险评估工作粗疏,而且(ii)政府一直未有按管理石墙树的标准护养和管理该两棵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地政总署委派的承办商自二○一五年中起每六个月为该两棵树进行定期检测和护养(包括修剪),有关护养工作有否包括(i)改良树基土壤、(ii)巩固被树根缠绕的矮墙的结构,以及(iii)采取措施增强树木的免疫力;
(二)鉴于该两棵树已符合石墙树的定义(即其大部分树根已在墙身表面生长或钻入墙身,而树基则位于墙身范围之内),为何政府从未把该两棵树按石墙树的标准护养和管理;及
(三)过去三年,政府有否检讨外判树木管理的制度,包括检视按价低者得原则批出服务合约,有否导致树木风险评估工作的质素欠佳,以致政府就需否移除树木作出错误决定?
答复:
主席:
自二○一五年起,政府密切监察两株榕树及其依附的矮墙的情况。每六个月地政总署树木保养承办商的合资格树艺师会为两株榕树进行风险评估。每次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地政总署均详细复检报告及到现场进行验证,更曾利用仪器为其中一株树的树干进行阻力测试钻探,以确定腐烂的情况;另一株则因为现场位置所限,所以未能进行阻力测试。
负责复检和进行现场验证的地政总署树木组人员共有四名,他们均具备树艺资历,包括国际树木学会注册树艺师、国际树木学会树木风险评估资格等,并拥有十多年以上的树木评估及护养经验。其中一位资深树木管理人员更拥有英国树艺及城市林务科学硕士学位及二十多年的树木管理经验。
在去年十二月收到地政总署移除树木的建议后,树木管理办事处(树木办)拥有丰富树木管理经验的注册树艺师亦到现场进行验证并仔细研究两株榕树和矮墙的状况。经全面考虑所有因素后,包括树木和矮墙的稳定性、树木健康和结构的情况、树木位处的地方、受影响设施的使用情况、树木和矮墙倒塌对公众安全构成风险及后果,及是否有切实可行的缓减措施等,树木办认同有必要在风雨季来临前移除树木,以保障公众安全。
树木办亦在四月二十六日邀请城市林务谘询小组的树木专家实地考察香港的石墙树和墙树,其中包括般咸道的榕树,并提出移除树木的建议。小组成员认同其他缓减措施并不切实可行,考虑到树木对公众安全构成的危险,认为必须移除树木。
为这两株榕树进行的树木风险评估工作经多名具备丰富经验的国际树木学会注册树艺师及合资格树艺师复检。工作紧遵相关程序并且专业严谨。
就许智峯议员的提问,现回复如下:
(一)自二○一五年中,地政总署每六个月委派树木保养承办商的合资格树艺师为两株榕树进行检测和护养,包括修剪以减轻树冠的负重及移除受真菌感染部位。至于所提出的其他护养工作包括改良树基土壤以及采取措施增强树木的免疫力,由于般咸道两株榕树的生长环境并不理想,包括已经有一半根系被行人路及道路面复盖,另一部分则被邓志昂楼矮墙阻隔,土壤改善不能直接处理树木变差的基本原因。此外,鉴于两树枝干旧切口的自行修复失败及内部腐烂的情况,健康已出现不可逆转的问题,增强免疫力的措施成效极微。
至于巩固矮墙结构的建议,由于沿般咸道的行人道非常狭窄,而两株榕树的树根已缠绕相邻矮墙的墙身,巩固矮墙结构的建议技术上并不可行。
(二)两株榕树并非生长于砌石挡土墙,只是缠绕相邻矮墙,所以不是石墙树。但自二○一五年起,地政总署密切监察两树的健康及结构状况,每六个月为树木进行风险评估,并竭力采取可行措施保育树木,包括修剪树枝以减轻树冠的负重及移除根部受真菌感染的菌类子实体。
(三)政府不时审视外判树木管理的制度,务求与时并进。现时地政总署的招标评审过程依据既定指引,以投标公司过往在工务工程的表现及投标价作为评分标准,并非价低者得。再者,指定投标公司均须为发展局「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绿化工程第II组别」的公司。此外,所有树木管理部门须严格遵从「树木风险评估及管理安排指引」的要求,将树艺专业资格、训练及相关工作经验的要求清楚列入合约内,根据合约内订明的要求,只有合资格人员才能进行有关工作。
正如上述所说,为这两株榕树进行的树木风险评估工作经多名具备丰富经验的国际树木学会注册树艺师及合资格树艺师复检。与两株榕树相邻的矮墙的结构已受树木影响而出现变形及多条裂缝,墙身亦明显地向般咸道方向倾斜,倒塌危险甚高。一旦遇到暴雨,大量雨水可能会把树根附近的泥土经墙身的裂缝冲走,令榕树失去底部支撑,引致树木和矮墙倒塌。树木倒塌并无先兆,途人及车辆难以躲避。因此,当树木对市民构成重大威胁时,必须移除高危树木。这次移除树木是正确及专业的决定,以保障公众安全。
完
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