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九题:园艺业的发展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志祥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问题:
 
有园艺业团体反映,该行业的发展多年来一直被忽视。园艺业不被视为独立的建造业工种,而现时没有园艺业从业员注册制度,以致他们只被视作杂工。此外,园艺业偏低的薪酬待遇难以吸引新人入行,加上工作人口老化,以致行内已出现人力供不应求。该团体亦指出,园艺承建商往往遭工务工程总承建商拖欠款额而面对财政困难。另一方面,近年绿化工程占整体工务工程的比例亦甚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统计,过去三年,每年与园艺相关行业的增加价值及其占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二)过去三年,当局投放了多少资源协助及促进园艺业的发展;
 
(三)当局有否就园艺业的人力需求进行推算及规划;若有,详情为何,包括按工种以表列出过去三年的从业员人数及其年龄分布,以及在未来三年所需的人手;若否,会否考虑进行相关推算及规划; 
 
(四)当局有否计划实施「专工专责」,规定只有园艺工种的注册技工才可进行有关工作,以协助该行业迈向专业化;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当局是否知悉,过去三年,建造业工人注册委员会有否接获把园艺工种指定为注册工种的书面申请;若有,相关的审批结果为何;
 
(六)过去三年,每年绿化工程合约占当局批出的工务工程合约的比例为何;
 
(七)为推广绿化,当局长远会否增加绿化工程占整体工务工程的比例;及
 
(八)当局会否考虑独立批出绿化工程合约,以免园艺承建商遭总承建商拖欠款项?
 
答复:
 
主席:
 
就梁志祥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政府统计处的数据,园境护理及绿化服务占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比在近年维持在0.02%水平。因二○一七年数字暂时未能提供,二○一四年至二○一六年的园境护理及绿化服务的增加价值及占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比资料,详列于下表:
 


(二)过去三年,发展局为园艺行业从业人员及修读相关课程的学生举办了约共120个园艺相关的讲座及工作坊,从而提升他们对有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的认识,以促进园艺业的发展。有关讲座及工作坊包括树木风险评估、风雨季前树木护养、恶劣天气后的树木检测、识别树木之门径、正确护养树木、城市林务及褐根病管理等。为进一步扩阔他们的专业知识,发展局亦有安排城市林务谘询小组的专家主持专题的城市林务讲座,以及与香港园艺专业学会和香港中文大学合作,邀请国内及海外专家出席专题研讨会,分享经验。由于举办园艺相关的讲座及工作坊是绿化、园境及树木管理组的工作之一,所以并没有专为上述工作而分配资源的独立数字。
 
在二○一六年十月,教育局辖下的资历架构秘书处成立了「树艺及园艺业行业培训谘询委员会」(谘委会),谘委会的推广及谘询专责小组在过去两年推行了「学习体验奖励计划」,透过提供奖学金给三名得奖的从业员参与行业相关的学习活动,并推广资历架构。另外,专责小组亦推行了「向中学宣传资历架构计划」,为约100名中学生提供与树艺及园艺有关的体验活动,并简介行业的就业前景,从而吸引新人加入行业。
 
发展局在二○一六年协助业界成立园艺树艺业总会(总会),以促进业内沟通,支持制订《能力标准说明》以及相关专业守则,从而提升行业质素,并鼓励业界迈向专业化。
 
除此之外,政府亦提供资源支援本地园境建筑、园艺与园境管理,包括与有关方面联系以进行教育及人力资源规划、通过「指定专业╱界别课程资助计划」,预留超过一千万的款项资助相关的学士学位课程。
 
(三)发展局于二○一五年进行顾问研究,评估树艺、园艺与园林管理和护养行业(绿化行业)人力资源和能力供应的状况,包括有关绿化行业的教育和培训,以至市场如何面对短期、中期和长期人力需求的情况。研究于二○一七年完成,其推算各年的从业员人数需求及二○一五年的年龄分布表列如下:
 

 


调查结果显示二○一五年估计约有7 300人从事绿化行业,并预计于二○一八年,需要增加2 530名绿化行业员工,当中包括1 370名技术性员工及1 160名非技术性员工。因应调查结果,发展局会推行一系列措施,包括继续积极与各个大专院校及培训机构协作,以提供更多适切的园艺训练课程;及与相关的教育和培训机构合办活动,向大众广泛推广园艺树艺行业。
 
(四)目前,香港并未为园艺相关工种设立注册制度。我们透过合约条款,实施「专工专责」要求,例如使用电油链锯、树木检测及树木高空工作等,都须要接受专门训练及获得资历后才能进行有关工作。
 
为帮助行业继续迈向专业化及提升园艺业从业员的知识及水平,谘委会现正协助业界撰写《能力标准说明》,订立业内各项主要职务的能力标准,说明从业员须具备的技能、知识及成效标准、专业操守及态度,以制订切合行业需要的培训课程。《能力标准说明》可为业界规管提供基础。制订《能力标准说明》的工作预计会在二○一九年完成。
 
(五)香港园林及树艺专业人员总会曾向建造业工人注册委员会(委员会)提出在《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下增设相关工种分项,委员会辖下注册事务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按新增工种的程序及准则(例如工种分项于业界有公认的技术水平及已设立技术评核机制)考虑有关建议,并与业界持份者进行讨论。小组委员会留意到发展局已委讬顾问,就绿化行业进行一项人力资源和能力调查,而报告建议为绿化行业提供培训及制定资历架构。因此,委员会认为通过增强培训和制定资历架构,较设立建造业新工种更能有效回应相关业界在确认从业员的能力水平和促进就业机会等诉求。
 
(六)过去三年,政府批出的工务工程合约(注一)中,绿化工程占工程总预算的百分比如下:


注一:仅包括有绿化工程元素的项目工程合约。
注二:保养工程项目的合约一般跨越数年,因此这些合约数量及预算有周期性的涨落。

(七)政府非常重视户外环境质素,在所有新建及保养工程项目中都有融入园境及绿化要求。由于工程项目的性质和发展规范有所不同,因此绿化工程占整体工程的比例也有分别。
 
政府透过颁布通告及指引,要求各类项目有一定比例的绿化元素。举例来说,若工务工程中的新建樓宇地盘面积达1 000平方米或以上,绿化复盖面积须达到20-30%,政府亦要求在地面公共道路规定必须预留足够空间在路旁进行绿化,及有绿化元素配合公路建构物的设计。此外亦有技术指引指导运用植物于防治山泥倾泻工程,尽可能使斜坡看来自然,以配合附近的环境。
 
(八)工务部门会因应工程的特质、复杂程度、涉及的技术要求、所需的费用等因素,制定相关合适的工程合约或分拆为不同的工程合约。由于绿化工程中的各个工序需与各其他工程部分作衔接及协调,所以分拆合约非理想安排。然而,相关政府部门,或会配合个别工程项目的特性和实际需要,在特殊情况下,考虑独立批出绿化工程合约。
 
工程分判是建造业常見的工作模式,施工时能善用资源,符合成本效益。为提高承建商在分包安排上的透明度和增强对政府的问责性,现时所有工务工程在工程开展后,需提供「分包商管理计划书」并在合约期内每季更新,说明他将如何管理其分包商。工务部门会密切监察,若发现总承建商管理其分包商的表现欠佳,会适时反映在季度表现评核报告。



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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