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伟强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问题:
《长远房屋策略》订明未来十年期公营房屋供应目标为28万个单位,即平均每年2.8万个。然而,未来四个财政年度每年的预计公营房屋落成量均不足两万个。另一方面,行政长官在本年六月宣布把九幅私营房屋用地改作公营房屋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政府分别把多少幅(i)私营房屋用地改作公营房屋用地,以及(ii)公营房屋用地改作私营房屋用地,并按新用途列出每幅用地的位置、面积及可提供的住宅单位数目;
(二)过去五年,政府把多少幅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改划为公营房屋用地,并按新用途列出每幅用地的位置、面积及可提供的住宅单位数目;
(三)政府把私营房屋用地改作公营房屋用地的考虑因素为何;
(四)会否设立机制,当未来某些年度的公营房屋建屋量预期因用地不足而未能达标时,须适时把若干私营房屋用地改作公营房屋用地,以提供有关建屋量差额的所需用地;及
(五)鉴于行政长官在本年度《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增加公营房屋占公私营房屋新供应的比例,以及调拨更多用地作公营房屋发展,有何具体措施落实该等决定?
答复:
主席:
政府一直按照长远房屋策略(《长策》)订定的十年公营房屋供应目标物色合适的土地,供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及香港房屋协会(房协)作兴建公营房屋的用途。在觅地及规划过程中,政府会考虑社区的整体规划及个别用地的因素,将合适的土地分配作兴建公营和私营房屋之用。
经征询运输及房屋局,我就问题的各部分,分别回复如下:
(一)(i)计及本年六月的宣布和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二○一三至一四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政府合共将21幅私营房屋用地改拨作公营房屋用地。有关用地的资料载于附表一。
(ii)在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二○一三至一四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政府并没有把公营房屋用地改拨作私营房屋发展。
(二)由二○一三至一四至二○一七至一八的五年内,政府一共改划23幅主要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土地作公营房屋发展。有关用地改划后的土地用途地带、位置、面积及预计可提供的住宅单位数目载列于附表二。
(三)、(四)政府现时已有既定程序于觅地和规划过程中把合适的土地分配作兴建公营和私营房屋之用。在考虑个别建屋用地的房屋类别时,政府需顾及社区的整体规划,包括有关地带当前的公、私营房屋比例,及公、私营房屋在社区设施和交通配套及区内基建设施(例如供水、排污、道路等)方面的需要,亦会考虑个别用地的位置、面积及发展规模是否适合作公营房屋发展。与此同时,政府亦需要顾及社会对私营房屋有一定的需求,继续在卖地计划中保留一定数量的土地,维持持续而稳定的私营房屋土地供应。
鉴于近年社会对公营房屋需求殷切,在平衡社会各方需要后,政府自二○一三至一四年度起将21幅原拟作私营房屋用地改拨作公营房屋用途。政府会继续不时检讨情况,按需要审视土地的最适当用途。惟基于上文的考虑,并非所有原定作私营房屋的用地可随意转作公营房屋。
要长远解决公营房屋短缺的问题,不能单单依靠改拨用地,治本之道是持续增加整体的土地供应。政府会继续竭力为公营和私营房屋觅地,以多管齐下的策略,持续稳定地增加整体的土地供应,以期望达致公营房屋供应目标。
(五)政府在二○一四年十二月公布《长策》,采纳供应主导及灵活变通的原则,以逐步扭转房屋供求失衡的情况。根据《长策》,政府会每年更新长远房屋需求推算,订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应目标,以顾及随时间而改变的各种社会、经济及市场情况,并按需要适时作出调整。
根据二○一七年十二月的推算,二○一八至一九至二○二七至二八年度十年期的总房屋供应目标为460 000个单位。按照60:40的公私营房屋新供应比例,公营房屋供应目标为280 000个单位,包括200 000个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及80 000个资助出售单位;私营房屋供应目标则为180 000个单位。
政府目前正就新一个十年期(即二○一九至二○至二○二八至二九年度)的房屋需求进行推算工作,并会于稍后公布有关结果。
正如行政长官于《2018年施政报告》指出,政府会增加公营房屋比例,并承诺政府开拓的新增土地,以房屋单位计算,七成应用于公营房屋,此乃指考虑整体新开发土地后的一个整体目标,因个别用地的房屋类别仍需视乎位置因素及周边支援设施等而定。《施政报告》亦指出,《长策》下未来十年的房屋供应目标中的公私营房屋比例可能需作调整。政府会在今年稍后更新下一个十年房屋供应目标的时候,充分考虑最新的发展和各界的意见。
为达致公营房屋供应目标,发展局和规划署一直与运输及房屋局和房屋署紧密联系,物色合适土地并增加整体土地供应,为房委会及房协提供兴建公营房屋的用地。
短中期方面,透过改划210多幅用地作房屋用途,可兴建逾31万个房屋单位,当中逾七成将用作公营房屋发展。
中长期的房屋供应主要依赖四个新发展区或新市镇扩建项目,分别为东涌新市镇扩展、古洞北和粉嶺北发展区、洪水桥发展区及元朗南发展,合共提供约21万个住宅单位。如情况适合,我们会增加这些发展项目的公营房屋比例。例如,按附表一所述,我们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将一幅位于东涌新市镇扩展区的私人住宅用地改拨作公营房屋发展(项目12)。另我们早前获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增加古洞北和粉岭北新发展区住宅用地的发展密度,连同优化用地设计而新増的12 000个单位将全数拨作公营房屋,令该新发展区公营房屋单位比例增至约七成。
此外,《施政报告》建议「明日大屿愿景」下七成的建屋量为公营房屋。以政府目前建议首阶段聚焦研究的交椅洲一千公顷人工岛为例,可建15万至26万伙,当中七成(即10万5千至18万2千伙)为公营房屋。
正如《施政报告》指出,发展局亦会在参考土地供应专责小组稍后提交的最终报告后,制订「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的可行方案,以便透过释放私人土地的发展潜力,增加公、私营房屋的供应,包括研究当中不少于六至七成新增楼面为公营房屋。
以上实行中或建议中的不同措施,均显示政府增加房屋土地供应的决心,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好有关方面的工作。
完
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