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四题:棕地作业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卢伟国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发展局局长廖振新的答复:
 
问题:
 
规划署于去年十一月公布的《新界棕地使用及作业现况研究》报告指出,全港有7 373幅有作业营运的棕地,所涉面积约为1 414公顷,并提供约52 000个职位。当局表示会协助受政府发展项目影响的棕地作业营运者另觅用地重置其业务,包括在大型发展项目中预留适宜兴建多层楼宇的用地或露天用地,供重置该等棕地作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已预留适宜兴建多层楼宇的用地是否足以安置有关的棕地作业,以及有否预留足够的露天用地容纳不能重置到多层楼宇的棕地作业,特别是那些不可或缺的作业(例如建筑材料或大型建筑器械的贮存);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评估有多少项棕地作业会在政府收回有关棕地后被迫结业;如有,详情及所涉行业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因应上述报告所载结果,就整合棕地作业进行详细规划;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使用棕地作较高密度的房屋或其他用途能释放新界土地的发展潜力,但由于九成棕地有经济活动,支援着不同行业,因此发展棕地的同时亦要处理好棕地作业问题。
 
根据政府现行政策,受政府发展清拆计划影响的合资格棕地作业经营者,可领取特惠津贴或按法例提出法定补偿申索。财务委员会在二○一八年七月批准了大幅改善受影响棕地作业者的特惠补偿安排。
 
棕地作业属商业运作,寻觅经营地点属市场行为,一如其他受影响的商业运作,政府的基本政策是透过向合资格的业务经营者提供金钱补偿,协助经营者作出筹划,政府不会为受影响的商业运作提供“一换一”调迁安排。事实上,目前土地供应紧绌,期望政府发展棕地时提供“一换一”调迁安置亦不切实际。
 
然而,在宏观规划层面,政府会预留土地或建筑楼面面积以支持相关作业(包括仍有经济需求但要迁离的棕地作业)的可持续发展。除在洪水桥/厦村及元朗南新发展区分别预留61及11公顷土地,作物流设施、港口后勤、贮物及工场等用途外,我们会继续从大型发展项目中,选取面积较大而交通相对可达并设有基建设施的土地,借此为棕地作业提供运作空间。其中,我们将于一月二十日向发展事务委员会简介龙鼓滩近岸填海工程项目,当中建议亦包括提供集中、有序及更具土地使用效益的场地予棕地作业。
 
就卢伟国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规划署早前公布《新界棕地使用及作业现况研究》(下称《棕地研究》),若面临清拆,百分之六十三棕地作业受访者表示会另觅地方继续经营,百分之四十三受访者表示其作业需在露天场地营运。在洪水桥/厦村及元朗南新发展区预留的72公顷土地,大部分会用作发展多层工业楼宇,馀下用地可作露天贮物。由于发展多层楼宇的用地地积比可高达五至七不等,有助填补因发展棕地而减少的作业面积。
 
除新发展区内预留的露天贮物存用地外,运作上未能“上楼”的受影响棕地作业者亦可考虑搬迁至新界其他地区划作“露天贮物”的用地(注一)。此外,如物色到的搬迁地点座落其他地带,受影响棕地作业者可向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提出规划申请。发展局会协调相关部门从规划和土地事宜上向申请者提供谘询和加快审批流程。城规会会按一般称为“13E规划指引”(注二)处理这些申请。规划署正根据《棕地研究》结果检视“13E规划指引”,包括如何有效引导相关行业至合适营运场地,避免棕地扩散。
 
(二)根据《棕地研究》,百分之十受访棕地作业者表示若面临清拆会结业。
 
各个新发展区项目的棕地正容纳着不同行业,这些行业多年来一直依赖棕地的低廉租金。整合它们至多层楼宇会推高经营者的租金成本,令传统或边际利润较低的行业感到压力,甚或面临淘汰,纯以市场主导模式发展和营运多层楼宇可能难以照顾所有棕地行业的需要。因此,我们考虑借助市场力量发展多层楼宇之馀,亦会研究应否及如何引入适当土地用途、租客和租金等要求,以确保建成的多层楼宇能照顾棕地作业者的实际运作情况。为此,政府即将展开市场意向调查,以探测在不同情况及涉及不同合约要求及招标条款下,市场就发展及营运为主要棕地业务而设的多层楼宇的投资意向。我们希望在今年年中可以向发展事务委员会汇报研究的结果及发展路向。
       
(三)总的来说,我们会循三个主要方向为整合棕地作业做好土地规划工作。第一,我们会继续进行土地用途检讨并落实经改划的用途。这方面的工作包括全力推动新发展区项目,开发得来的土地除应付房屋需要外,亦能提供大面积土地以更具土地使用效率方式整合棕地作业。另外,我们会继续在其他大型发展项目,例如蓝地石矿场、新界北新发展区和刚才提及的龙鼓滩近岸填海工程项目等,预留用地整合棕地作业。
 
第二,我们会按照市场意向调查结果并因应相关行业的运作需要,制订多层楼宇的发展和营运模式,让棕地作业得以于多层楼宇内运作,让我们的土地使用更具效能。
 
第三,正如上文提及,规划署正检视“13E规划指引”,考虑如何引导未能迁入多层楼宇的棕地作业至适合的运作场地。
 
多谢主席。
 
注一:扣除已纳入洪水桥/厦村、元朗南及新界北新发展项目内的“露天贮物”用地,新界其他地区仍有171公顷“露天贮物”用地。
 
注二:该规划指引全名为《拟作露天贮物及港口后勤用途而按照城规会条例第16条提出的规划申请》规划指引。

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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