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一题:乡村的防洪措施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问题:
 
  随着全球暖化日益加剧,近年极端天气袭港的情况越见频繁。本年多次暴雨期间,某些乡村(包括新界东的下述乡村:打鼓岭的罗湖村、坪洋村和李屋村;大埔的张屋地村、鱼角村、船湾詹屋村、船湾陈屋村、黄鱼滩村和䃟头角村;以及沙田的虾地下村)出现严重水浸,威胁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于乡村的防洪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相关政府部门就上述乡村水浸问题采取的跟进行动;会否推出改善措施;如会,时间表为何;
 
(二)本年一月至今,政府接获多少宗乡村水浸事故的报告,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该等事故当中,分别有多少宗的原因涉及(i)渠口淤塞及(ii)渠道排洪能力不足的问题;就该等水浸事故采取的跟进行动的详情及进展;有多少处地点的水浸问题尚待解决,以及有关的详情为何;及
 
(三)鉴于政府最近建议进行多项地区小型工程项目,以解决某些乡村的水浸问题,但有不少村民反映,部分项目(例如大埔䃟头角村的项目)迟迟未获当区区议会批出拨款,因而落实无期,政府会如何解决该问题;会否强化政府在推展地区工程的角色;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新界乡郊地区的雨水排放设施包括天然河溪、人工渠道及管道。一般而言,政府及相关私人业主会按各自的责任负责建造及保养在其土地范围内所需的雨水排放设施。
 
  自一九九四年起,渠务署分阶段为新界及全港其他主要地区制定及更新雨水排放整体计划,并按计划推展多项雨水排放工程。渠务署在新界区已完成多项防洪工程,包括锦田河、山贝河、深圳河、梧桐河、双鱼河及平原河的治理工程,以及27个位处低洼乡村的防洪工程。
 
  此外,当接获水浸报告,不论涉及私人或政府土地,渠务署都会派人员到场提供紧急支援,帮助市民清理淤塞的渠道及疏导积水。渠务署亦会就过去有水浸纪录的乡村进行研究,以制定适当的雨水排放改善措施。民政事务总署亦会考虑村民要求,透过小型工程计划在村内雨水排放设施进行小型建造或改善工程。
 
  就陈议员提问的三个部分,经谘询相关部门,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渠务署和民政事务总署的资料,陈议员提及位于北区及大埔区的10条乡村,近年皆有水浸纪录。当中,罗湖村、鱼角村及陈屋村的水浸事故是由于渠道淤塞,加强渠道的清理工作应可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至于馀下七条乡村的水浸事故,相关政府部门的跟进工作表列如下:
 

(二)本年至今,渠务署和民政事务总署共接获29宗乡村水浸事故的报告,当中16宗涉及雨水排放设施淤塞和13宗涉及雨水排放设施防洪能力不足。详情如下:
 

  就涉及防洪能力不足的13宗乡村水浸事故,当中五宗的雨水排放设施改善工程已经完成;两宗正在进行改善工程,预计可于二○二二年完成。馀下六宗的雨水排放设施改善工程正在规划及设计阶段,渠务署和相关民政事务处会尽快推展有关工程。

(三)民政事务总署会透过小型工程计划,为乡郊地区村内排水设施进行小型建造或改善工程。如持份者就项目提出不同意见及关注事宜,民政事务总署会尽量解说工程的细节及在有需要时安排实地考察,以助推进工程项目。

  就䃟头角村排水渠改善工程的进展事宜,相关项目已于二○一九年九月十二日获大埔区议会地区设施管理委员会支持并立项,大埔民政事务处现正就项目谘询相关政府部门。此外,由于部分工程范围涉及私家土地,在谘询受影响的业权人并取得同意后,大埔民政事务处会尽快开展工程,并会就这项工程的进度定时向大埔区议会地区设施管理委员会汇报。



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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