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水供水新协议加入水价扣减机制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与广东省水利厅厅长王立新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签署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东江水供水的新协议。签署仪式以视像形式举行,水务署署长卢国华亦有出席。
新协议把以往的“统包总额”方式优化为“统包扣减”,按实际东江水取水量而扣减水价。简要而言,新协议继续沿用统包方式,订明每年供水量上限,保证本港有稳定、具弹性和切合实际需要的东江水供应,确保即使遭受百年一遇的旱情下供水仍不受影响。此外,新协议加入扣减水价的机制,每年实际水价的计算会因应实际取水量与供水量上限的差额,乘以单位价格结算扣减款额,再从每年基本水价中扣减。
在“统包扣减”方式下,实际水价会较现行“统包总额”方式便宜。“统包扣减”方式亦回应了市民就东江水供水按量收费的诉求。根据新协议,“统包扣减”方式至少可应用至二○二九年。按二○二一年价格计算,估计在这九年期内的最高节省金额可达3亿2,400万元。
新协议内的水价调整增幅为每年1.33%,反映粤港两地相关消费物价指数和人民币兑港元汇率的变动。鉴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对香港经济环境带来的挑战,粤方同意将二○二一年的实际水价冻结在二○二○年水平,以纾缓香港的财政负担。在上述增幅下,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的每年水价分别不多于48亿2,141万元、49亿5,051万元和50亿1,635万元。
此外,黄伟纶透过视像形式与广东省当局举行工作会议,就东江水供水及水质监测的工作交换意见,并感谢粤方多年来为提升东江水水质所进行的各项措施。根据新协议,粤方会维持输港东江水的水质,以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所订的第II类标准,即用作平常饮用的地表水的最高国家标准。
完
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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